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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因本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正在筹划关于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3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4月23日发布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于2015年4月30日发布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经与有关方论证和协商,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2015年6月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如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5年6月8日恢复交易,并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的相关信息均以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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