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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由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9,333,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29,333,333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58,666,66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4日 除权除息日:2015年5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5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58,666,666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1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刘宇 包莉清 电 话:0571-86695649 传 真:0571-8668564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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