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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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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1版)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莲花北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101 2920 0124 659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世界支行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以实际到账金额提交。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根据反洗钱法规要求,本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投资者以现金缴存的方式购买基金。

  (四)通过本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但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参阅《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安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及汇付天下等第三方支付所支持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的借记卡账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安信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3、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五)其他场外代销机构

  个人客户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六)场内发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已开立了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的客户不必开立该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原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本人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该代销券商可提供的交易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场内认购时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预留印鉴卡;

  (9)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传真委托服务协议》。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注: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1)认购资金的划拨

  电汇或支票(其中支票方式只限深圳地区客户)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莲花北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101 2920 0124 659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世界支行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以实际到账金额提交。

  4、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0755-82509920),并电话确认(0755-82509820)。

  (四)其他代销机构

  机构客户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场内发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已开立了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的客户不必开立该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机构代码证书

  3)法人证明函

  4)法人授权书

  5)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皆为原件)

  6)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该代销券商可提供的交易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法人授权人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场内认购时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五、退款

  1、个人及机构客户认购失败(指客户的认购申请未得到过户登记人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六、清算与交割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募集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2、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成立时间:1993年8月1日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26951111

  联系人:秦湘

  (三)直销机构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联系人:陈婕

  联系电话:0755-8250982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传真:0755-82509920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安信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essencefund.com/etrading/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卡、中国招商银行卡及汇付天下第三方支付支持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卡。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essencefund.com

  (四)场外代销机构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 citics.com

  (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698

  网址:www.bigsun.com.cn

  (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户服务电话: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大厦E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1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站:www.zcvc.com.cn

  (五)场内代销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也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

  (六)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七)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八)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张小东、陈立群

  联系人:李妍明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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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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