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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5-051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控股股东变更 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丽家族”或“公司”)与上海南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与西藏南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南江”)于2015年5月5日分别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南江集团与西藏南江按5.60元/股的价格分别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600.00万股和46,000.00万股。 西藏南江为南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双方约定由南江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南江集团持有公司11,40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本次发行完成后,南江集团持股比例将变为6.26%,西藏南江持股比例将增加至22.13%,合计持股比例为28.39%。此外,王栋先生持有南江集团35%的股权,且担任南江集团董事长与总裁,以及西藏南江的执行董事与总经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王栋先生为南江集团与西藏南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前,王栋先生持有华丽家族32,388,019股股份,王栋先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南江集团、西藏南江与王栋先生合计持股比例达到29.95%,华丽家族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西藏南江,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江集团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5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5-052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资导致实际控制人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变动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不变。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通知。2015年5月6日,南江集团召开股东会,根据南江集团战略发展以及为顺利推进南江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南江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华丽家族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南江集团在决定由王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之后,决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由刘雅娟增资32,000.00万元,王伟林增资500.00万元,王栋增资17,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00万元。 该次增资前,南江集团持有华丽家族7.12%的股份,王伟林持有南江集团57%的股权,王栋持有南江集团35%的股权,刘雅娟持有南江集团8%的股权,王伟林为华丽家族的实际控制人。 增资完成后,南江集团持有华丽家族的股份不变,刘雅娟持有南江集团36%的股权,王栋持有南江集团35%的股权,王伟林持有南江集团29%的股权,刘雅娟变为南江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华丽家族的实际控制人。 刘雅娟女士为王伟林先生之配偶,系一致行动人关系,刘雅娟女士与王伟林先生合计持有南江集团的股权比例为65%,与南江集团增资之前的合计持股比例相同,未发生变动。 南江集团本次增资之后,华丽家族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所示: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刘雅娟女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经南江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须其他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5-053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15年5月6日、5月7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自查、询证本公司控股股东,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价于2015年5月6日、5月7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经自查并致函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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