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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5-23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22)。 2015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后认为: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57,680,7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28%,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所提议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5-24号公告)。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68 股票简称:荣丰控股 编号:2015-24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5月8日,持有公司股票57,680,7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28%)提交的《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5月22日下午2:30;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2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 2015年5月15日;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号深圳大厦三层大鹏厅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0、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2014年财务决算与2015年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补选黄方毅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8日-19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3层荣丰控股集团 联系人:谢高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51757687 传真:010-5175766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68 ,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15:00(不含15:00)至2015年5月22日15:00(不含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附件: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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