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5年5月5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分配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9,804,4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7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339,804,407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407,765,288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4日
2、除权除息日:2015年5月15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5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5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5年5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723 |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
| 2 | 00*****381 | 章卡鹏 |
| 3 | 01*****095 | 张三云 |
| 4 | 00*****454 | 谢瑾琨 |
| 5 | 00*****912 | 罗仕万 |
| 6 | 00*****134 | 叶立君 |
| 7 | 00*****100 | 郑福华 |
| 8 | 01*****539 | 施加民 |
| 9 | 00*****096 | 蔡礼永 |
| 10 | 00*****915 | 张祖兴 |
| 11 | 00*****754 | 沈利勇 |
| 12 | 01*****258 | 洪 波 |
| 13 | 00*****907 | 徐明照 |
| 14 | 01*****436 | 许先春 |
| 15 | 00*****881 | 冯永敏 |
| 16 | 00*****435 | 余吕德 |
| 17 | 00*****025 | 卢立明 |
| 18 | 01*****754 | 张 云 |
| 19 | 01*****786 | 郑 阳 |
| 20 | 01*****562 | 金祖龙 |
| 21 | 01*****157 | 张玉明 |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转增数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522,645 | 13.69% | 9,304,529 | 55,827,174 | 13.6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6,522,645 | 13.69% | 9,304,529 | 55,827,174 | 13.69%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3,281,762 | 86.31% | 58,656,352 | 351,938,114 | 86.31% |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281,762 | 86.31% | 58,656,352 | 351,938,114 | 86.31% |
| 三、总股本 | 339,804,407 | 100.00% | 67,960,881 | 407,765,288 | 100.00% |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407,765,288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58元。
八、《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本次实施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由728万股调整为873.60万股,行权价格由6.56元/股调整为4.97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 咨询联系人:谢瑾琨、项婷婷
咨询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电话:0575-85126598
十、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的利润分配时间安排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9日
本版导读: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2015-05-09 | |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5-09 | |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5-09 |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5-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