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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7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逸海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三千万元整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三千万元整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应全资子公司新疆逸海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逸海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银票授信担保的议案》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疆逸海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逸海")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授信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3000万元,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1%。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逸海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1-66室 法定代表人:姚慧娟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策划。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 2014 年12月31日,新疆逸海总资产为152,532,902.09元,总负债为30,821,047.79元,净 资 产 为121,711,854.3 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571,543,404.38元,净利润70,876,755.16(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15年3月31日,新疆逸海总资产为287,106,067.18 元,总负债为145,478,690.63元,净资产为141,627,376.55元,2015 年1-3 月实现营业收入226,244,442.97 元,净利润19,915,522.2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 "债权人"与"保证人"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15年05月08日至2016年05月08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三千万元为限。 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消偿完毕后终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发展和整体利益,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故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 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详情请见公司于4月30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批准了本公司为新疆逸海提供担保之事宜。独立董事认为关于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合理的,决策程序合法,有利于新疆逸海的正常经营发展,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3,000万元,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1%,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担保合同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新疆逸海营业执照 (四)新疆逸海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3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意向书的签署,旨在表达各方对本次投资事项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相关投资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因此,本次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意向书签署后涉及的后续事项,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对宁波中物力拓超微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增资。2015年5月8日,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王奕、刘代刚和宁波中物东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三方合称"乙方")共同签署《投资意向书》,就本次增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1、王奕:女,身份证号码:5107031969******** 2、刘代刚:男,身份证号码:5107211970******** 3、宁波中物东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康 注册资本:贰千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光电应用技术的研发、转让;光电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平台投资;高新技术项目投资;知识产权转让、管理;代理知识产权的登记、许可、转让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中物力拓超微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启明路655-77号 法定代表人:王奕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经营范围:超微金属材料、超微金属材料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增资:甲方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对目标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甲方在目标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2、定价依据:甲方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作尽职调查,双方同意以尽职调查结果为依据,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增资价格。有关本次交易的定价及支付条件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增资协议》进行约定。 3、乙方承诺,将及时、完整地向甲方提供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以利于甲方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乙方承诺,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增资协议之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增资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4、保密条款:对于一方在准备和商谈本次交易过程中已经或将要提供给另一方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财务和商业等方面的任何信息,另一方应给予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本意向书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终止:①双方未能在2个月内达成正式增资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②双方协商终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标公司生产的超微金属粉末作为一类重要的工业原料,其直接下游是金属注射成型、3D打印和高端粉末冶金等行业,通过这些行业做成的零部件最终应用于航天航空、军工、电子、医疗器械、汽车等领域。目标公司超微金属粉末加工技术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打破国外的技术垄断,可以实现进口产品替代,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本次对目标公司的投资,是公司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投资如果能够最终完成,将有助于公司培育和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对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存在的风险 本意向书仅为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本次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将由各方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进一步协商谈判,并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另行签订正式协议予以确定。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编号:临2015-0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8日收到公司非执行董事居伟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居伟民先生提出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任职。居伟民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岐,亦无任何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居伟民先生自2002年5月30日起担任公司董事,十余年来,经历和见证了公司A股发行上市、股权分置改革、重大资产收购、再融资、H股发行上市等重要阶段,为公司重大战略、决策的制定及推进做出了巨大贡献,并有效地促进了公司长远战略的拟定以及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 公司董事会对居伟民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期望居伟民先生继续关注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居伟民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2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5-17:00举行 "2014年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当天将围绕公司2014年年报、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河南地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henan/),参与公司本次活动。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付勇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张子民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西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河南上市公司2014年业绩 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4月30日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举行了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根据河南上市公司协会统一安排,公司将于2015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14:3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河南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henan/)在线参与公司本次活动。公司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围绕公司2014年年报,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 公司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财务总监孙定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席洪民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3月25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河南监管局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henan/)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副董事长、财务总监马红菊女士,公司董事、总经理曲洪普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治中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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