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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家纺 公告编号:2015-011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中路528号茉莉花国际酒店15楼茉莉厅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天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李强、孙菁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09,177,3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8.4706%。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所持股份总数209,150,2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8.461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共计持有公司2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9,176,357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1,0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二)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9,176,357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1,0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三)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09,176,357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1,0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四)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9,176,357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1,0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五)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9,176,357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1,0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六)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177,357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为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68,6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股份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176,357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1,0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八)审议通过《股份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176,357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1,0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67,6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401%;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1,0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599%。
(九)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5年度申请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176,357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1,0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15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强、孙菁菁。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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