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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5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八菱科技") 2014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关公告分别刊登于2014年5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2,7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5年5月8日,公司财务部已将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700万元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1日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营业部 营业场所变更公告 我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营业部营业场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77号东方希望大厦9层C、D、E、H室”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77号东方希望大厦9层D、E、H室”。 此项变更尚须营业部登记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完成。 营业部客户服务、投诉电话及传真变更为: 电话:021-61019865 传真:021-61019873 特此公告。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053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5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高科")办理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5月7日,延华高科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24,500,000股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用于向光大证券进行融资。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5年5月7日起至2016年5月6日(或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 截至公告日,延华高科持有公司股份131,001,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6%,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1,92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2%。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1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B份额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B份额于2015年5月11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简称:酒A,代码:150229;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简称:酒B,代码:150230。 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酒A 2015年5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2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2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酒B 2015年5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2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2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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