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53版)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ZHEJIANG 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 LTD. 注册资本: 40,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项光明 临江公司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29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05年12月27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开发区梧慈路517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八楼 邮政编码: 325014 电话号码: (0577)8605 1886 传真号码: (0577)8605 188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nweiming.com 电子信箱: ir@cnweiming.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于2005年10月17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股[2005]67号《关于同意整体变更设立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由临江公司整体变更,以伟明集团、嘉伟实业、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潘彩华、章锦福、朱达海、章小建和汪德苗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7日,本公司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1011706)。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伟明集团、嘉伟实业、朱善银、朱善玉、潘彩华、王素勤、章锦福、朱达海、章小建和汪德苗。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上述发起人,以临江公司截至2005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值10,880万元为基准按1:1比例折成10,880万股,每股1元,由各发起人以其在临江公司中的出资比例认购。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40,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580万股,且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10%,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二)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起时持股数量(股) 发起时持股比例(%) 1 伟明集团 63,571,840 58.43 2 嘉伟实业 10,880,000 10.00 3 王素勤 12,229,120 11.24 4 朱善玉 7,256,960 6.67 5 朱善银 4,069,120 3.74 6 潘彩华 3,481,600 3.20 7 章锦福 2,894,080 2.66 8 朱达海 2,197,760 2.02 9 章小建 1,327,360 1.22 10 汪德苗 892,160 0.82 合 计 108,800,000 100.00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及自然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发行前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1 伟明集团 20,348.40 49.87 法人股 2 项光明 4,672.80 11.45 自然人股 3 嘉伟实业 3,544.80 8.69 法人股 4 王素勤 2,400.00 5.88 自然人股 5 朱善玉 2,265.60 5.55 自然人股 6 朱善银 1,903.20 4.66 自然人股 7 章锦福 904.80 2.22 自然人股 8 朱达海 859.20 2.11 自然人股 9 章小建 631.20 1.55 自然人股 10 汪和平 418.80 1.03 自然人股 11 郑茜茜 408.00 1.00 自然人股 12 汪德苗 278.40 0.68 自然人股 合 计 38,635.20 94.69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伟明集团持有嘉伟实业87.5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伟明集团持有本公司49.87%的股份,嘉伟实业持有本公司8.69%的股份。
项光明与王素勤系配偶关系,项光明与朱善玉、朱善银系外甥与舅舅关系,朱善玉与朱善银系兄弟关系。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分别持有本公司11.45%、5.88%、5.55%、4.66%的股份,并分别持有伟明集团的37.21%、5.94%、20.99%、14.48%的股权。此外,朱善玉还持有嘉伟实业的12.50%股权。
章锦福系项光明妹妹的配偶,直接持有公司2.22%股权,并持有伟明集团的8.42%股权。章小建系王素勤妹妹的配偶,直接持有公司1.55%股权,并持有伟明集团的3.90%股权。
汪和平系项光明姑妈之女,系项光明的表妹;汪德苗系项光明姑妈之子,系项光明的表弟,与汪和平系姐弟关系。汪和平、汪德苗分别持有公司1.03%、0.68%股权,汪德苗还持有伟明集团的2.60%股权。
朱达海系孔儒姑妈之子,与孔儒系表兄妹关系,朱达海直接持有公司2.11%股权,并持有伟明集团的6.47%股权;孔儒直接持有公司0.29%股权。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伟明环保的主营业务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包括核心技术研发、关键设备研制、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
(二)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以BOT模式、项目建设服务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其中BOT模式(建设-经营-移交)是指政府授予企业以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项目建设服务模式是指政府负责项目投资,由政府授权企业统筹负责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供应和安装、建筑施工、调试与试运行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政府按建设进度拨付工程款项。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和能源主要包括石灰、活性炭和水、电等。公司在项目正常运行时使用部分自身发电量,在设备检修期间需要采购外部电力。公司设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和能源主要包括钢材、炉排片和水、电等。在多年的经营中,公司已与多家原材料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供应稳定
(四)行业竞争情况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参与者较多,市场较为分散。公司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拥有技术研究开发、关键设备设计制造、项目投资建设、项目运营管理等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包括: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动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等。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及地位
伟明环保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拥有行业领先地位。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公司已运营项目的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公司垃圾焚烧处理量(万吨) 259.12 202.52 160.30 全国垃圾焚烧处理量(万吨) 4,931.44 3,876.46 2,801.83 全国市场份额 5.25% 5.22% 5.72%
注:全国垃圾焚烧处理量数据来源于《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上述垃圾焚烧处理量数据包含不具备发电能力的小型垃圾焚烧厂。
浙江省和江苏省是我国垃圾焚烧处理应用最为广泛的省份,公司在上述重点省份占有相对较高的市场份额: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公司浙江省垃圾焚烧处理量(万吨) 184.58 132.43 99.62 浙江省垃圾焚烧处理量(万吨) 645.98 676.81 496.99 浙江省市场份额 28.57% 19.57% 20.04% 公司江苏省垃圾焚烧处理量(万吨) 66.94 63.98 54.60 江苏省垃圾焚烧处理量(万吨) 738.33 707.65 547.79 江苏省市场份额 9.07% 9.04% 9.97%
注:浙江省、江苏省垃圾焚烧处理量数据来源于《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上述垃圾焚烧处理量数据包含不具备发电能力的小型垃圾焚烧厂。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2014年末,公司拥有1宗房屋所有权,已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m2) 权属方 他项权利 沪房地普字(2007)第031264号 上海市曹杨路450号 249.58 伟明环保 无
(二)主要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情况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BOT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和计算机软件等,在建工程主要为BOT项目工程、伟明设备生产基地基建工程和其他零星工程。截至2014年末,本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215,879.53万元,在建工程账面净值为9,542.31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无形资产 265,416.60 49,537.07 - 215,879.53 BOT特许经营权 260,386.11 48,832.93 - 211,553.18 土地使用权 4,930.69 661.22 - 4,269.48 计算机软件 99.80 42.92 - 56.87 在建工程 9,542.31 9,542.31 BOT项目工程 4,904.24 - - 4,904.24 伟明设备生产基地基建工程 3,630.41 - - 3,630.41 其他零星工程 1,007.66 - - 1,007.66
注:BOT项目工程建成运营后将转为无形资产核算;伟明设备生产基地基建工程建成后将转为固定资产核算。
1、BOT特许经营权及BOT项目
截至2014年末,本公司已签署的BOT特许经营权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BOT合同甲方 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吨) 合同签订日 项目状态 特许经营期限 特许经营权到期日 对应
会计科目
无形资产账面
原值(万元)
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账面净值(万元) 1 东庄项目 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局 385 2001年6月14日 运营 25年(含建设期) 2026年6月13日 无形资产 6,634.59 2,946.43 2 临江项目一期 温州市城市管理局 600 2001年10月12日 运营 27年(含建设期) 2031年10月11日 无形资产 20,785.99 12,524.53 3 永强项目注1 温州市市政园林局 600 2002年11月18日 运营 27年(含建设期) 2041年11月23日 无形资产 30,259.19 19,288.67 4 昆山项目一期 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000 2004年11月11日 运营 25年(不含建设期) 2035年8月9日 无形资产 33,194.82 23,959.52 5 临海项目 临海市建设规划局 700 2007年10月12日 运营 30年(不含建设期) 2041年12月29日 无形资产 21,422.85 19,378.42 6 昆山项目二期 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050 2008年6月13日 运营 25年(不含建设期) 2035年8月9日 无形资产 31,641.51 27,203.14 7 临江项目二期 温州市市政园林局 1,200 2009年1月21日 运营 27年(含建设期) 2036年1月20日 无形资产 32,908.08 29,207.78 8 瑞安项目注2 瑞安市人民政府 1,000 2005年12月31日 运营 27年(含建设期) 2036年6月7日 无形资产 34,017.15 33,374.79 9 永康项目注3 永康市人民政府 800 2006年7月12日 运营 27年(含建设期) 2037年9月30日 无形资产 23,956.65 22,344.76 10 玉环项目 玉环县人民政府 700 2010年5月4日 运营 30年(含建设期) 2041年4月15日 无形资产 27,360.01 25,451.35 11 嘉善项目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600 2012年11月20日 在建 30年(含建设期) 2042年11月19日 在建工程 - 2,174.68 12 秦皇岛项目注4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 650 2008年11月7日 筹建 25年(不含建设期) - 在建工程 - - 13 东阳项目 东阳市人民政府 700 2006年9月11日 筹建 25年(第二期工程建设期满起算) - - - - 14 永强项目二期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200 2014年11月24日 筹建 27年(含建设期) 2041年11月23日 在建工程 - 4,904.24
注1:2014年11月24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公司签署《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永强项目与永强项目二期将同时结束特许经营期并同时移交,因此永强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需延长至永强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权期满。
注2:2009年6月8日,瑞安市人民政府与伟明集团签订《瑞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运营-移交特许权协议补充协议》,明确特许权有效期自本补充协议签字之日起,至此后满27周年之日止,其中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注3:2013年8月17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对公司递交的《关于明确永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权期限的请示》(永伟环能[2013]26号)进行了批复,明确特许经营期从项目动工(2010年10月)开始计算,至2037年9月底止,期限27年。
注4:2013年9月12日,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与公司就秦皇岛项目签署《秦皇岛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对秦皇岛项目重新选址续建。
2、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使用权
序号 权证号 使用权人 土地座落 使用权类型 土地用途 面积
(平方米)
使用权终止期限 他项权利 1 沪房地普字第(2007)第031264号 伟明环保 上海市曹杨路450号 出让 商业、办公 12,555.00注1 2055年3月25日 无 2 温国用(2008)第2-48069C号 伟明设备 龙湾区滨海园区龙湾工业基地 出让 工业 38,344.92 2058年4月14日 有注2 3 永国用(2010)第8646号 永康公司 城西新区花川村 出让 公共设施用地 41,622.00 2040年11月19日 有注3 4 邵国用(2011)第0005号 临海公司 邵家渡街道钓鱼村亭 出让 公共设施用地 49,780.99 2041年5月9日 无 5 善国用(2014)第00805783号注4 嘉善公司 嘉善县姚庄镇界泾港村 出让 公共设施用地 62,044.10 2044年2月20日 无
注1:该处土地面积为地上房屋所在宗地面积。
注2:伟明设备以温国用(2008)第2-48069C号土地使用权为伟明设备、瓯海公司与浦发银行温州龙湾支行自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发生的最高额6,442万元融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土地使用权实际为瓯海公司编号分别为90082014280133(借款金额1,500万元)和90082014280138(借款金额1,500万元)的借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注3:永康公司以永国用(2010)第8646号土地使用权为永康公司与农行金华分行自2011年11月28日至2012年11月27日期间发生的最高额849.0888万元融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土地使用权实际为永康公司编号分别为33010420110000548(借款金额1,500万元)、33010420120000021(借款金额1,500万元)、33010420120000048(借款金额500万元)、33010420120000065(借款金额800万元)和33010420120000111(借款金额2,200万元)的借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注4:根据《嘉善县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及《嘉善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补充协议[001号]》,嘉善项目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给嘉善公司使用,出让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与特许经营协议期限相一致,土地出让金由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土地使用期限内的相关税费由嘉善公司缴纳(如有);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0日下发抄告单(善政办[2014]第56号),明确先前由嘉善公司代为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774.46万元,将由县财政通过预算安排拨付给嘉善公司。
(2)BOT项目用地情况
根据公司与特许经营授权方签署的BOT协议,公司BOT项目用地情况如下:
序号 运营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用地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证/证明文件 BOT协议关于项目用地的内容 1 瓯海公司 东庄项目 划拨用地 温州市瓯海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公共设施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温国用(2007)第3-31891号) 东庄项目用地由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局提供 2 伟明环保 临江项目一期 划拨用地 温州市市政园林局 公共设施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温国用(2010)第1-173635号) 临江项目一期用地由温州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3 永强公司 永强项目 划拨用地 温州市市政园林局 公共设施用地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编号:0001242) 永强项目用地由温州市市政园林局提供 4 昆山公司 昆山项目一期 划拨用地 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昆国用(2006)第12006105035号) 昆山项目一期用地由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供 5 昆山公司 昆山项目二期 划拨用地 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昆国用(2009)第12009105013号) 昆山项目二期用地由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供 6 温州公司 临江项目二期 划拨用地 温州市市政园林局 公共设施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温国用(2010)第1-166607号) 临江项目二期用地由温州市市政园林局提供伟明环保无偿使用,伟明环保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交还 7 临海公司 临海项目 出让用地 临海公司 公共设施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邵国用(2011)第0005号) - 8 玉环公司 玉环项目 划拨用地 玉环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共设施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3310212010A10009) 玉环项目土地使用权由玉环县人民政府取得后无偿供玉环公司使用,待特许经营期满后交还 9 永康公司 永康项目 出让用地 永康公司 公共设施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永国用(2010)第8646号) - 10 瑞安公司 瑞安项目 划拨用地 瑞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建设指挥部 公共设施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瑞国用(2010)第104-0098号) 瑞安项目用地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11 嘉善公司 嘉善项目 出让用地 嘉善公司 公共设施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
(善国用(2014)第00805783号)
- 12 秦皇岛公司 秦皇岛项目 / / / / 秦皇岛项目用地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13 伟明环保 东阳项目 / / / / 东阳项目用地由东阳市人民政府有条件(指仅限于垃圾焚烧发电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 14 龙湾公司 永强项目二期 / / / / 永强项目二期用地由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无偿使用
注:秦皇岛项目已在原址停止建设,新址尚在选址过程中;东阳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故尚未落实项目用地;2013年12月11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浙规选审字第[2013]151号《建设项目选址审查意见》,批准永强项目二期选址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度山村范围,建设用地总规模40,268平方米,其中利用永强项目已有用地26,804平方米,新征用地11,235平方米,另2,229平方米炉渣临时堆场异地租用解决。
3、商标
截至2014年末,公司拥有并实际使用中国境内注册商标4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持有人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注册有效期 取得方式 1 伟明
环保
5165047 ■ 第11类:炉条;焚化炉;炉膛灰渣自动输送装置;锅炉(非机器部件);供水设备;蒸汽发生设备;加热装置用锅炉管道;喷水漩涡设备 2009年6月28日至2019年6月27日 原始取得 2 伟明
环保
3146411 ■ 第40类:废物和垃圾回收;废物处理(变形);垃圾及塑料销毁;废物和垃圾的焚化;水净化;空气净化;废物和再回收材料的分类(变形);空气除臭;空气清新 201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 受让取得 3 伟明
环保
3146412 ■ 第36类:不动产中介;不动产代理;信托 2014年2月14日至2024年2月13日 受让取得 4 伟明
设备
3146413 ■ 第7类:垃圾处理装置(废物);垃圾处理机;废物处理装置(机器);垃圾压实机;污物粉碎机;清洁用除尘装置;锅炉给水调节器;电站用锅炉及其辅助设备 201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 受让取得
上述第2、3项注册号为3146411、3646412号商标由伟明环保于2006年7月从伟明集团受让取得;上述第4项3646413号商标由伟明环保于2007年5月从伟明集团受让取得,伟明环保于2012年1月份将此商标转让给伟明设备。
4、专利
截至2014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获得48项专利,其中5项发明专利、43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
证书号
专利类别 申请日 有效期限
(自申请日起算)
1 伟明设备 往复多列式炉排生活垃圾焚烧炉 ZL 2005 1 0030569.3 第543806号 发明 2005年10月12日 二十年 2 伟明环保;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处理垃圾焚烧飞灰重金属和微尘的化学稳定剂及方法 ZL 2005 1 0130809.7 第766233号 发明 2005年12月21日 二十年 3 伟明设备 多列式垃圾焚烧炉炉排的中间补偿机构 ZL 2008 1 0163612.7 第740369号 发明 2008年12月17日 二十年 4 伟明环保 燃用垃圾衍生燃料RDF、废塑料和废木的锅炉 ZL 2010 1 0186399.9 第897831号 发明 2010年5月26日 二十年 5 伟明设备 炭黑尾气与煤混合燃烧的锅炉 ZL201110025568.5 第1081704号 发明 2011年1月24日 二十年 6 伟明环保;伟明设备 中和反应塔以及应用于该中和反应塔的喷雾器 ZL 2008 2 0165857.9 第1296166号 实用新型 2008年10月10日 十年 7 伟明设备 烟气处理装置的喷吹机构 ZL 2009 2 0190788.1 第1438638号 实用新型 2009年8月6日 十年 8 伟明设备 焚烧炉炉排的中间补偿装置 ZL 2009 2 0201341.X 第1495630号 实用新型 2009年11月30日 十年 9 伟明设备 垃圾焚烧设备中的互锁式中间炉排片组 ZL 2009 2 0190786.2 第1439144号 实用新型 2009年8月6日 十年 10 伟明设备 焚烧炉炉排侧面补偿装置 ZL 2009 2 0201711.X 第1498777号 实用新型 2009年11月30日 十年 11 伟明设备 活性炭喷射在线检测装置 ZL 2010 2 0182326.8 第1624872号 实用新型 2010年5月4日 十年 12 伟明设备 除臭装置 ZL 2010 2 0182323.4 第1604205号 实用新型 2010年5月4日 十年 13 伟明设备 一种垃圾焚烧锅炉 ZL 2010 2 0238496.3 第1660562号 实用新型 2010年6月23日 十年 14 伟明设备 一种生物质燃料锅炉 ZL 2010 2 0238500.6 第1657728号 实用新型 2010年6月23日 十年 15 伟明设备 石灰制浆装置 ZL 2010 2 0678289.X 第1947554号 实用新型 2010年12月24日 十年 16 伟明设备 一种耐高温滚轮装置 ZL 2010 2 0678292.1 第1840583号 实用新型 2010年12月24日 十年 17 伟明设备 立式垃圾焚烧锅炉 ZL 2010 2 0678296.X 第1865388号 实用新型 2010年12月24日 十年 18 伟明设备 一种卧式垃圾焚烧锅炉 ZL 2011 2 0022415.0 第1871175号 实用新型 2011年1月25日 十年 19 伟明设备 一种振动输灰装置 ZL 2011 2 0167084.X 第2028699号 实用新型 2011年5月24日 十年 20 伟明设备 一种仓顶除尘器 ZL 2011 2 0167082.0 第2038832号 实用新型 2011年5月24日 十年 21 伟明环保 新型垃圾焚烧锅炉 ZL 2011 2 0564521.1 第2356601号 实用新型 2011年12月29日 十年 22 伟明环保 稻壳与煤混合燃烧的链条锅炉 ZL 2011 2 0564379.0 第2470114号 实用新型 2011年12月29日 十年 23 伟明设备 污泥与生活垃圾混合燃烧的炉排型锅炉 ZL 2012 2 0020795.9 第2396153号 实用新型 2012年1月17日 十年 24 伟明设备 一种立式垃圾焚烧锅炉 ZL201220133975.8 第2625008号 实用新型 2012年3月31日 十年 25 伟明设备 π型垃圾焚烧锅炉 ZL201220133315.X 第2513317号 实用新型 2012年3月31日 十年 26 伟明设备 一种液压抓斗装置 ZL201220271915.2 第2581995号 实用新型 2012年6月8日 十年 27 伟明设备 一种用于焊接吹灰管上的导气管的夹具 ZL201220271939.8 第2655185号 实用新型 2012年6月8日 十年 28 伟明设备 一种吹灰管与上箱体的连接结构 ZL201220271898.2 第2576772号 实用新型 2012年6月8日 十年 29 伟明环保 一种卧式垃圾焚烧锅炉 ZL201220276527.3 第2562778号 实用新型 2012年6月8日 十年 30 伟明设备 一种落料槽破拱装置 ZL201220275900.3 第2577055号 实用新型 2012年6月8日 十年 31 伟明设备 一种连杆与炉排风室的密封结构 ZL201220278317.8 第2575218号 实用新型 2012年6月8日 十年 32 伟明设备 一种高炉煤气、焦炉煤气与煤混合燃烧的锅炉 ZL201220564551.7 第2813942号 实用新型 2012年10月30日 十年 33 伟明设备 一种燃用棕榈壳和棕榈纤维的锅炉 ZL201220564517.X 第3015378号 实用新型 2012年10月30日 十年 34 伟明设备 垃圾渗沥液处理站自动控制系统 ZL201320056092.6 第3024035号 实用新型 2013年1月29日 十年 35 伟明设备 石灰乳配制站自动控制系统 ZL201320054043.9 第3026329号 实用新型 2013年1月29日 十年 36 伟明设备 用于雾化石灰乳的高速旋转喷雾自控系统 ZL201320112663.3 第3087215号 实用新型 2013年3月12日 十年 37 伟明设备 一种锅炉Z型受热面管 ZL201320263652.5 第3255362号 实用新型 2013年5月14日 十年 38 伟明设备 一种定位精准的起重机 ZL201320294666.3 第3268969号 实用新型 2013年5月27日 十年 39 伟明设备 一种适用于SNCR 脱硝技术的还原剂喷枪 ZL201320294672.9 第3270846号 实用新型 2013年5月27日 十年 40 伟明设备 旋转喷雾器的储料装置 ZL201320294692.6 第3271535号 实用新型 2013年5月27日 十年 41 伟明设备 复合型垃圾焚烧锅炉 ZL201320264869.8 第3360104号 实用新型 2013年5月14日 十年 42 伟明设备 一种垃圾渗滤液的沼气与垃圾混合燃烧的锅炉 ZL201320565719.0 第3444668号 实用新型 2013年9月12日 十年 43 伟明设备 锅炉大型检修门 ZL201320638179.4 第3547564号 实用新型 2013年10月16日 十年 44 伟明设备 垃圾预处理分拣装置 ZL201320679246.7 第3607347号 实用新型 2013年10月31日 十年 45 伟明设备 一种二段往复式垃圾焚烧炉炉内破渣装置 ZL201320814686.9 第3614246号 实用新型 2013年12月12日 十年 46 伟明设备 圆盘式污泥干燥机 ZL201420010569.1 第3659178号 实用新型 2014年1月8日 十年 47 伟明设备 污泥干燥机转盘焊接夹具平台 ZL201420010546.0 第3660339号 实用新型 2014年1月8日 十年 48 伟明设备 一种对流过热器的布置结构 ZL201420341971.8 第3911146号 实用新型 2014年6月25日 十年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伟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实际控制人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伟明集团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已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备注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鑫伟钙业 253.12 1.16 300.41 1.67 298.06 2.13 采购石灰 伟明机械 - - 1.46 0.01 24.27 0.17 代垫水电费、采购零星工具 永嘉污水 3.99 0.02 4.02 0.02 20.56 0.15 污水处理 同心机械 5.23 0.02 4.25 0.02 5.68 0.04 采购机械配件及维修服务 晨皓不锈钢 14.62 0.07 8.32 0.04 17.69 0.13 采购不锈钢管 城建院 - - 106.00 0.59 70.00 0.50 建设工程设计及检测服务 合 计 276.96 1.27 424.46 2.35 436.26 3.12
注:占同类交易比例指占合并报表中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① 发行人主要向鑫伟钙业采购石灰。在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中,发行人需要对外采购石灰用于烟气净化。发行人用于烟气净化的石灰需达到一定的技术指标。因石灰的供应和质量直接关系到烟气净化的效果,并进而影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因此在发行人的项目运营中,石灰供应的长期稳定和质量可靠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发行人目前每年需要采购的石灰总量不大,导致发行人对较大的石灰供应商议价能力较低,且无法确保稳定及时的供货。
自2006年起,发行人一直从鑫伟钙业采购石灰,鑫伟钙业的石灰价格公允、交货及时、质量可靠,符合发行人的各项要求,因此双方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鑫伟钙业是发行人的上游供应商。
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伟明设备因向伟明机械承租厂房、办公楼、附属设施及设备,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由伟明机械先向供水、供电部门支付后再向伟明设备收取,因此产生代垫水电费的关联交易。伟明设备向伟明机械支付的水电费系按供水、供电部门实际计收的金额确定。伟明设备目前已完成自有厂房、办公楼的建造和搬迁工作,自2013年1月1日起,伟明设备不再向伟明机械承租厂房、办公楼,该项关联交易随之消除。2013年度发生的1.46万元关联交易,系伟明设备向伟明机械购买零星工具的采购款。
③报告期内,发行人东庄项目、永强项目、临江项目一期和临江项目二期所在区域未接通市政排污管网,垃圾渗滤液经环保处理后需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回收处理排放。因此,在此期间,受地理位置影响,伟明环保就近选择永嘉污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垃圾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送至永嘉污水运营的瓯北污水厂集中处理。因此永嘉污水是发行人的服务供应商。根据瓯海公司、永强公司、伟明环保和温州公司与永嘉污水签订的协议,永嘉污水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的价格为:每吨COD含量在1,000毫升以上的为8元/吨,每吨COD含量为500至1,000毫升的为5元/吨,每吨COD含量在500毫升以下的为2元/吨,上述服务价格系参考市场价格确定。自2013年度起,临江项目一期和二期的自有污水处理站投入使用,且东庄项目污水一并由临江项目处理,不再向永嘉污水采购污水处理服务,因此该项关联交易金额大幅下降。
④发行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烟气净化系统需采购安装石灰浆泵,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需对石灰浆泵进行维修和配件更换。同心机械生产、销售的产品为包括石灰浆泵在内的离心泵,发行人的上游供应商。发行人向同心机械采购的石灰浆泵及相关配件和维修服务金额较小,其采购价格系参考市场情况确定。
⑤晨皓不锈钢主营不锈钢制品,发行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用的不锈钢管在其产品范围内,是发行人的上游供应商。发行人向晨皓不锈钢采购的不锈钢管金额较小,其采购价格系参考市场情况确定。
⑥发行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筹建与建设过程涉及规划编制、工程设计等专业环节,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设计和检测服务。城建院具备相应资质并对外提供规划、设计等咨询服务,是发行人的服务供应商。发行人向城建院采购的咨询服务的价格系根据项目具体需求、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由于发行人前外部董事徐文龙于2014年5月起不再担任城建院任何职务,并于2014年7月18日辞去发行人董事职务,城建院与伟明环保将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备注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永嘉污水 1.68 0.00 1.38 0.00 0.46 0.00 销售机械配件 合计 1.68 0.00 1.38 0.00 0.46 0.00
注:占同类交易比例指占合并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伟明设备向永嘉污水出售电机轴,属于其自身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且金额及占比非常小。
(3)厂房及设备租赁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备注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伟明机械 - - - - 168.34 100 厂房、办公楼及设备租赁 合 计 - - - - 168.34 100
自2008年3月1日起,伟明设备向伟明机械承租其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的3,475.7平方米厂房、2,096.64平方米办公楼,以及伟明机械拥有的加工炉排与烟气处理设备。伟明设备已于2008年4月15日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龙湾区滨海园龙湾工业基地、面积为38,344.92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温国用(2008)第2-48069C号),目前已完成自有厂房、办公楼的建造和搬迁工作,自2013年1月1日起,伟明设备不再向伟明机械承租厂房、办公楼。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经协商确定,且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① 接受关联方担保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万元)
签约日期 担保方式 是否履行完毕 1 伟明集团 永强公司 13,000 2009.6.29 最高额保证:2009.6.29-2012.6.28期间债务 是 2 伟明集团、伟明机械、项光明 伟明环保 4,300 2010.6.4 最高额保证:2010.6.4-2011.6.3期间债务 是 3 项光明 昆山公司 14,000 2005.9.30 保证(主债务到期时间为2015.9.29) 否 4 项光明、王素勤 昆山公司 16,000 2009.4.30 保证(主债务到期时间为2019.4.29) 否 5 陈革 临海公司 19,500 2010.5.10 最高额保证:2010.5.10-2012.5.9期间债务 否 6 项光明 温州公司 30,000 2010.10.14 最高额保证:2010.10.14-2022.10.13期间债务 否 7 伟明集团、项光明 永强公司 1,200 2011.12.20 最高额保证:2011.12.22-2013.12.22期间债务 是 8 项光明 伟明环保 4,300 2011.10.8 最高额保证:2011.10.8-2013.10.8期间债务 是 9 伟明集团 伟明环保 3,010 2011.10.8 最高额保证:2011.10.8-2013.10.8期间债务 是 10 伟明机械 伟明环保 3,010 2011.10.8 最高额保证:2011.10.8-2013.10.8期间债务 是 11 项光明 伟明设备 2,300 2011.11.4 最高额保证:2011.11.4-2013.11.4期间债务 是 12 项光明、朱善玉、朱善银、伟明集团 伟明环保 2,450 2012.9.21 最高额保证:2012.9.21-2014.9.21期间债务 是 13 伟明集团 伟明设备 2,000 2012.9.30 保证(主债务500万元的到期时间为2012.12.31;主债务1,500万元的到期时间为2013.11.12) 是 14 伟明集团 瓯海公司 2,300 2012.9.30 保证(主债务到期时间为2013.6.4) 是 15 伟明集团 瓯海公司 700 2012.9.30 保证(主债务到期时间为2013.6.6) 是 16 伟明集团、伟明机械 伟明环保 3,600 2013.5.28 最高额保证:2013.5.28-2015.5.28期间债务 否 17 项光明 伟明环保 4,800 2014.5.9 最高额保证:2014.5.9-2016.5.9期间债务 否
② 向关联方提供担保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万元)
签约日期 担保方式 是否履行完毕 1 伟明环保 昆山公司 14,000 2005.9.30 保证(主债务到期时间为2015.9.29) 否 2 昆山公司 昆山公司 14,000 2007.4.26 质押(主债务到期时间为2015.9.29) 否 3 昆山公司 昆山公司 16,000 2009.4.30 质押(主债务到期时间为2019.4.29) 否 4 伟明环保 昆山公司 16,000 2009.4.30 保证(主债务到期时间为2019.4.29) 否 5 伟明环保 瑞安公司 27,450 2010.4.23 最高额保证:2010.4.23-2020.3.25期间债务 否 6 伟明环保 临海公司 19,500 2010.5.10 最高额保证:2010.5.10-2012.5.9期间债务 否 7 伟明环保 温州公司 30,000 2010.10.14 最高额保证:2010.10.14-2022.10.13期间债务 否 8 伟明环保 玉环公司 19,500 2011.5.31 最高额保证:2011.5.31-2020.5.31期间债务 否 9 伟明环保 伟明设备 2,300 2011.11.4 最高额保证:2011.11.4-2013.11.4期间债务 是 10 伟明环保 永康公司 18,750 2011.11.28 最高额保证:2011.11.28-2020.11.27期间债务 否 11 永康公司 永康公司 849.0888 2011.11.28 最高额抵押:2011.11.28-2012.11.27期间债务 否 12 瓯海公司 伟明环保 2,450 2012.9.21 最高额保证:
2012.9.21-2014.9.21期间债务
是 13 伟明设备 伟明设备、瓯海公司 7,400 2012.10.29 最高额抵押:
2012.10.29-2013.12.30期间债务
是 14 伟明环保 昆山公司 7,000 2013.10.17 最高额保证:
2013.10.17-2014.10.17期间债务
是 15 伟明设备 伟明设备、瓯海公司 6,442 2014.5.15 最高额抵押:
2014.5.15-2014.12.30期间债务
否 16 伟明环保 嘉善公司 14,000 2014.12.25 保证(主债务到期时间为2023.12.24) 否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范围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采购固定资产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备注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伟明机械 - - 56.79 0.03 - - 炉排加工及烟气处理设备 合 计 - - 56.79 0.03 - -
2013年度,伟明设备向伟明机械购买的固定资产为伟明设备原先向伟明机械租赁的部分炉排加工与烟气处理设备,该等固定资产的购买价格系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318号评估报告确定。上述交易完成后,伟明设备不再向伟明机械租赁设备。
(3)销售固定资产
关联方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备注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朱善玉 - - 3.00 100.00 - - 机动车辆 合 计 - - 3.00 100.00 - -
2013年度,发行人向朱善玉出售的固定资产为已接近预计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该等固定资产销售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3、关联方往来情况
明细及
公司名称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金额
(万元)
占所属科目余额的比例(%) 金额
(万元)
占所属科目余额的比例(%) 金额
(万元)
占所属科目余额的比例(%) 应收账款 永嘉污水 - - 1.51 0.01 - - 合计 - - 1.51 0.01 - - 应付账款 伟明机械 - - 68.15 0.51 126.16 0.65 永嘉污水 2.38 0.03 - - - - 鑫伟钙业 82.83 0.95 38.42 0.29 111.84 0.58 同心机械 2.89 0.03 0.20 0.00 3.04 0.02 晨皓不锈钢 - - 2.31 0.02 1.80 0.01 城建院 - - 40.00 0.30 17.50 0.08 合计 88.10 1.01 149.08 1.12 260.34 1.34 预付账款 城建院 - - 136.00 14.51 - - 同心机械 0.52 0.06 - - - - 合计 0.52 0.06 136.00 14.51 - - 其他应付款 程五良 4.29 1.44 0.44 0.14 - - 张也冬 - - 0.06 0.02 - - 陈革 - - 0.37 0.11 合计 4.29 1.44 0.87 0.27 - -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充分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合同有效、定价公允、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利益且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重要兼职情况 2014年
薪酬情况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项光明 董事长、总裁 男 51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历任温州市星火轻工机械厂董事长兼总经理,环保工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1月至今任伟明集团董事长。200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裁 伟明集团董事长、嘉伟实业监事、永嘉污水执行董事、伟明机械董事长、七甲轻工董事长、永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昆山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温州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秦皇岛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玉环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伟明设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伟科技执行董事、瓯海公司监事、嘉善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龙湾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苍南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武义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602,580.00 4,672.80 无 陈革 副董事长、副总裁 男 48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一五研究所宜昌分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曾参与创立宜昌市创世纪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工程师、产品开发研究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 临海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496,780.00 228.00 无 朱善玉 董事 男 50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历任瓯海县沙城轻工机械二厂生产部主任、伟明机械生产部部长与采购部主任、伟明机械副总经理、伟明集团采购部主任、本公司物资管理部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 伟明集团董事、嘉伟实业执行董事、鑫伟钙业执行董事、永嘉污水监事、伟明机械监事、七甲轻工董事、伟明设备监事及副总经理、昆山公司监事、温州公司监事、玉环公司监事 307,800.00 2,265.60 无 朱善银 董事、副总裁 男 53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历任温州市星火轻工机械厂副总经理,环保工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伟明集团董事、伟明机械董事、七甲轻工董事、瓯海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瑞安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永康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永强公司监事 480,580.00 1,903.20 无 徐士英 独立董事 女 66 2014年12月至2017年6月 历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所主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0,000 - 无 赵建夫 独立董事 男 51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历任同济大学环境工程学院副研究员、研究员、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同济大学副校长,现任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曾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同济大学教授 60,000 - 无 夏立军 独立董事 男 38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系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0,000 - 无 李建勇 监事会主席、总裁助理 男 35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历任瓯海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运营管理部副主任,现任临江项目一期和临江项目二期常务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温州公司常务总经理 297,545.86 62.40 无 汪和平 监事 女 36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历任温州市星火轻工机械厂担任出纳,伟明机械主办会计、伟明集团财务科长;现任本公司资金主管,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213,780.00 418.80 无 刘习兵 监事 男 47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一〇研究所物流技术研究室副主任和产品开发研究所主任、伟明集团技术部副主任;现任本公司技术部主任、伟明设备总工程师、伟明设备设备制造事业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伟明设备总工程师 334,565.00 81.60 无 章小建 副总裁 男 46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历任伟明集团职员、市场部主任。本公司工程部主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内审部主任 伟明设备常务总经理、伟明集团董事、伟明建设监事、临海公司监事、瑞安公司监事、永康公司监事、嘉伟科技监事、晨皓不锈钢监事、嘉善公司监事、龙湾公司监事、苍南伟明监事、武义公司监事 427,800.00 631.20 无 程五良 副总裁 男 38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历任江西省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任局长助理、伟明环保环保部主任、运营管理部主任、昆山公司常务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伟明环保副总裁,投资一部总经理。 嘉伟科技常务总经理 358,780.00 132.00 无 程鹏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男 41 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历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项目经理;伟明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370,180.00 144.00 无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伟明集团为本公司的发起人及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49.87%的股份。伟明集团的前身为环保工程公司,环保工程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31日,于2005年4月12日更名为伟明集团。伟明集团目前的注册资本为10,1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项光明,公司住所为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东庄村,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对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管理(污水处理技术开发及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息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伟明集团目前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及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持有公司的控股股东伟明集团78.62%的股权,为伟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伟明集团持有公司第三大股东嘉伟实业87.50%的股权。因此,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通过伟明集团及嘉伟实业合计间接控制公司58.56%的股份。此外,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7.55%的股份。因此,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直接并间接控制公司86.11%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2年3月24日,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和朱善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据此,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和朱善银直接并间接控制公司86.11%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控制人,共同构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项光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营师。1985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轻工机械厂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环保工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1月至今任伟明集团董事长。200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项光明先生是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政协第九届、第十届温州市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九届温州市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2009年度中国环保产业优秀企业家、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约咨询委员,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温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奖项,参与制订《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等行业标准。
王素勤,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目前除担任伟明集团总经理董事外,未在伟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参与伟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朱善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高中学历。1988年至1993年任瓯海县沙城轻工机械二厂生产部主任;1993年至2001年任伟明机械生产部部长与采购部主任;2001年至2005年任伟明机械副总经理、伟明集团(及其前身环保工程公司)采购部主任;2005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2006年至2013年任公司物资管理部主任;2007年起兼任伟明设备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伟明设备副总经理。
朱善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助理工程师。1985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轻工机械厂副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05年4月任环保工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曾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环保部颁发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奖项。
九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8,987,087.15 141,692,620.74 104,125,874.6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166,553,639.91 134,027,486.56 125,463,139.57 预付款项 1,575,761.21 2,673,696.15 4,947,959.79 应收利息 - 501,511.11 85,511.11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24,402,824.89 5,611,336.93 9,243,603.24 存货 28,837,806.88 21,199,447.54 35,003,324.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7,924,011.00 20,561,060.58 15,244,156.13 流动资产合计 438,281,131.04 326,267,159.61 294,113,568.8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3,742,178.66 3,948,199.46 4,154,220.25 固定资产 30,958,207.16 32,357,335.20 14,722,392.08 在建工程 95,423,087.64 328,205,388.16 638,137,746.83 工程物资 3,320,401.12 5,201,834.39 21,653,406.67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2,158,795,328.61 1,930,163,559.97 1,425,948,072.57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4,880,769.92 945,639.61 298,814.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980,140.07 54,632,494.63 49,865,211.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02,220.66 6,701,163.80 22,828,554.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71,802,333.84 2,362,155,615.22 2,177,608,419.49 资产总计 2,810,083,464.88 2,688,422,774.83 2,471,721,988.33
(下转A55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