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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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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 2015-03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3月30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4,19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股本无变动。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咨询联系人:赖紫婷、林韬

  咨询电话:0592-5160516,传 真:0592-5162166

  七、备查文件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15-039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飞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于2015年4月13日通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2015年5月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762号《关于核准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次交易,具体情况详见《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和《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奥特佳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户情况

  1、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2015年5月7日,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奥特佳的股东变更,奥特佳的股东变更为金飞达,金飞达直接持有奥特佳100%股权,奥特佳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后续事项

  (1)新股发行登记

  金飞达尚需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向北京天佑等交易对方发行49,396.9294万股股份,向实际控制人王进飞以及特定投资者宏伟投资发行不超过15,690.3765万股股份,并就上述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

  (2)金飞达工商变更登记

  金飞达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而涉及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金飞达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2、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5月8日出具了国枫凯文律证字[2015] AN005-5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认为:"金飞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其他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5-02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有关事项仍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4月10日上午9:30 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 年4月10日、2015年4月17日、2015年4月24日、2015年5月4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2015-013、2015-018、2015-019)。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因该事项仍在筹划和商讨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5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尽快推进上述事项,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18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本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对象承诺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将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自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286,671,000股新股。

  三、保荐人承诺

  保荐人已对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审计机构承诺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验资机构承诺

  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验资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5-05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拟于2015年5月10日举办"2015王老吉'超吉+'战略发布会暨'互联网+'传统行业高峰论坛",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将在论坛上发布王老吉"超吉+"战略。相关情况如下:

  王老吉"超吉+"战略计划以王老吉凉茶罐身的条形码为入口,以王老吉凉茶现在每年几十亿罐消费为流量基础,打造的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互动和服务平台。该平台将分为电商入口、内容通道和互动服务三大部分,旨在形成融合王老吉凉茶、移动互联网及电商平台、王老吉凉茶消费者的生态圈。

  通过扫描王老吉凉茶罐身条形码,消费者可进入到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打造的超级平台,实现电商购买、美食分享、吐槽交流、游戏互动、定制化服务等功能,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合作伙伴也将在这个平台上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

  作为"超吉+"战略的第一个落地项,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将在论坛上正式推出2015年夏季"越热越爱"态度罐。消费者可通过扫描王老吉态度罐罐身条形码,进入超级平台,领取在苏宁易购、唯品会等平台上的总计2亿元的消费红包。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 公告编号:2015-026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现金红利(税前): 0.39元

  ● 每股现金红利(税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5%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70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510元。

  ●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4日;

  ● 除息日:2015年5月1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15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4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2015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3、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1,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5,702,000.00元。

  4、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赋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赋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赋为5%。 按照以上规定,公司将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05元。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份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3510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由QFII股东按照该《通知》的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税[2014]81号通知》")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10 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人民币0.39元。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4日

  2、除息日:2015年5月1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15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5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具体股东名单为:今世缘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涟水吉缘贸易有限公司、涟水今生缘贸易有限公司 、煜丰格林文化创意(北京)有限公司、江苏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盛初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周素明、吴建峰、刘可康、朱怀宝、倪从春、严汉忠、羊栋、陆克家、王卫东。

  2、除以上股东之外,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今世缘大道1号

  联系电话:0517-82433619

  传 真:0517-80898228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

  俄图瓦埃列格斯特-克孜勒-库那金罗

  铁路及远东港口项目合作

  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5-028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

  俄图瓦埃列格斯特-克孜勒-库那金罗

  铁路及远东港口项目合作

  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莫斯科时间2015年5月8日,本公司下属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土公司")与俄罗斯图瓦能源工业公司(以下简称"TEIC")签署了关于俄图瓦埃列格斯特-克孜勒-库那金罗铁路及远东港口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TEIC拥有图瓦共和国埃列格斯特地区煤矿开采权,拟实施一系列基础设施项目。根据该备忘录,双方将在三个项目开展合作:A、埃列格斯特-克孜勒-库那金罗410公里铁路项目;B、从克孜勒到中国西部的铁路项目;C、俄远东港口项目。合作的主要内容有:中土公司将派出专家组进行考察,共同推动上述三个项目的实施。在埃列格斯特-克孜勒-库那金罗铁路项目上,中土公司将协助TEIC与中国金融机构会谈,以便获得有竞争力的融资;在TEIC与中国金融机构初步协商项目融资及双方就合同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总承包合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三个项目总承包合同的签订还取决于一系列的条件,如果签订总承包合同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5-041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要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2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3月1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经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要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于2015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15年4月3日、4月10日、4月17日、5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以及2015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目前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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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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