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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5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

  金属资源回收伙伴关系计划启动暨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了推动亚太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金属资源的高效利用、构建全球以金属资源为主体的再生资源大数据环境信息体系,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提高金属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整体水平,在联合国环境署驻华代表处的支持下,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以下简称"亚太区域中心")发起亚太地区金属资源回收伙伴关系计划(以下简称"计划")。2015年5月7日,亚太区域中心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GEM CO., LTD.",以下简称"公司")签署了"关于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金属资源回收伙伴关系计划的倡议"和"关于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金属资源回收伙伴关系计划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

  该计划拟定的主要活动包括:1、建立区域范围的金属资源回收信息共享平台;2、搭建以典型金属为核心的3R信息中心;3、开展资源回收示范项目,促进技术进步;4、选择典型企业,建立综合性教育示范基地,进行先进经验推广和信息交流;5、打造资源回收利用技术转移平台;6、设立资源回收奖项,推动资源回收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改革;7、建立金属回收和资源管理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网络。该计划由亚太区域中心组织实施,由公司提供支持,合作双方诚邀联合国机构(包括公约秘书处及其公约所属区域中心)、政府间组织、学术机构、大专院校、非政府组织、产业协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学术团体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该计划。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合作备忘录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签署合作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介绍

  亚太区域中心全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巴塞尔公约亚洲太平洋地区培训和技术转让区域中心",是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简称"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于1997年成立运行,是全球14个巴塞尔公约区域和协调中心之一。亚太区域中心兼具促进巴塞尔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履约的职责,协助区域内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实现两公约的各项目标,核心职能包括培训、技术转让、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目前已逐渐形成了化学品和废物管理政策和技术研究、能力建设、信息交换等优势领域,在国际范围内有着较大的影响力。

  三、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

  1、此计划由亚太区域中心组织实施,由公司提供支持。

  2、合作双方同意按联合国环境署巴塞尔公约的准则开展项目下的各项活动,以及按中国政府与巴塞尔公约签署的关于建立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的框架协议接收和支出相关费用。

  3、亚太区域中心责任和义务

  (1)负责邀请联合国机构(包括公约秘书处及其公约所属区域中心)、政府间组织、学术机构、大专院校、非政府组织、产业协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学术团体等利益相关参与该计划;

  (2)负责落实中国政府和联合国环境署巴塞尔公约秘书处的支持,并在三公约联合国缔约方大会上举办启动边会,联合格林美公司发出倡议;

  (3)负责拓展伙伴关系网络和专家网络,组织计划下的各项活动,并制定相关实施准则;

  (4)优先考虑公司作为大数据信息体系建设项目的依托基地。

  4、公司责任和义务

  (1)首期提供项目预算中的启动经费100万美元,用于支持该计划下资源网络拓展活动与公共行政费用,具体拨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2)为此计划实施提供长期资金和相关人力资源的支持;

  (3)受邀参与项目下的各项活动;

  (4)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逐步提供资金开展计划之下的具体活动;

  (5)依据单独签署的项目合同约定享受大数据信息体系成果,成为该项计划的实施基地。在不违背单独签署的项目合作合同、联合国环境署和化学品与废物国际环境公约确立的原则的前提下,享有该计划下其他技术和信息的知情权和优先使用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备忘录的签订,进一步提升公司以金属资源回收为主导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促进公司有效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大数据体系,为公司全面提升金属资源回收技术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为公司培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强大的平台支撑。

  五、风险提示

  本合作备忘录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受具体实施进度、项目情况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双方若另行签订项目合同,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程序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备查文件:

  (1)关于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金属资源回收伙伴关系计划的倡议;

  (2)关于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金属资源回收伙伴关系计划合作备忘录。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便于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19日上午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

  二、活动地点:浙江省天台县始丰东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接待方式:现场接待

  四、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徐小敏先生、总经理卫道河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陈庆河、财务总监朱晓红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相应调整)。

  五、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预约登记,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联系人:陈庆河、许宁琳

  3、联系电话:0576-83938250;传真:0576-83938806

  4、电子邮箱:002126@yinlun.cn

  5、通讯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东路8号

  邮政编码:317200

  6、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可提供复印件,参会前须出示原件),公司将进行相关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六、注意事项

  1、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活动前,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以便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006 股票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5--024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下属的常州分公司于2015年5月8日收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拨付的发展专项资金人民币5438万元。

  因该笔补贴的相关政府文件尚未收到,故目前无法确定该笔补贴是否归属于当期收益。待相关文件收到之后,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5-33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鲍丽娜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鲍丽娜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递交之日起生效。鲍丽娜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继续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鲍丽娜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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