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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5-031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5月7日以书面通知、传真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11名董事均在表决票上行使了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就公司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先进封装测试产业化基地项目签署投资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石明达先生开展本项目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310,29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0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49,866,720元增加至748,177,011元。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尽快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股本相关的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 修改第5条: 修改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9,866,720元。 修改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8,177,011元。 2. 修改第17条: 修改前:公司股份总数为649,866,720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后:公司股份总数为748,177,011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5年5月29日第一笔理财产品到期后,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含本数)。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董事会决定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全文同时刊登在2015年5月12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 三、备查文件 1.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5-032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5月7日以书面通知、传真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3名监事:张洞先生、戴玉峰女士、花岡壽公先生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在2015年5月29日第一笔理财产品到期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含本数) ,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公告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全文同时刊登在2015年5月12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 三、备查文件 1.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5-033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为抢抓当前国家发展集成电路产业良好机遇,实现公司发展战略部署,促进公司跨越式发展,公司与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恒投资”)、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产业基金”)本着平等、自愿、共赢、诚信的原则,拟就公司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以下简称“经开区”)投资建设先进封装测试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签署投资协议。 2、合肥方面将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并在厂房建设、产业基金、银行信贷、人才引进(住房、子女教育)、技术管理人员生活配套、劳动力招募、水电动力等方面提供支持,协助本项目落地。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本次拟投资13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1、 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14.2亿元;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对企业股权、项目及其它领域进行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非信托);项目投资管理;土地开发;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明经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实际出资人,也是其实际控制人。 2、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丰路68号(原10号); 注册资本:2.27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管理。 合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是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也是其实际控制人。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合肥海恒投资、合肥产业基金在经开区内投资建设先进封装测试产业化基地项目。公司拟以现金、固定资产等方式投资13亿元,占比52%;合肥海恒投资、合肥产业基金分笔投资各6亿元,各占比24%,由公司全面负责业务管理。 2、项目启动后将积极引进其他投资方共同建设项目并进行银行贷款。 3、合肥海恒投资、合肥产业基金的投资将按照事先约定的原则分批退出。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投资建设“先进封装测试产业化基地项目”,是为抓住当前国家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良好机遇,满足客户日益增加的先进封装测试产品需求,促进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建设“先进封装测试产业化基地项目”,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项目设立尚存在一定的资金到位风险、项目建设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与合肥海恒投资、合肥产业基金密切合作,促进本项目稳定快速发展,并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授权公司董事长石明达先生开展本项目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5-034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5年5月29日第一笔理财产品到期后,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含本数)。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70号《关于核准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310,29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02元。募集资金总额1,279,999,988.82元,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发行费用共计29,408,310.04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250,591,678.7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A016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已使用11亿元,主要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预计利息收入477.34万元。 单位: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2015年5月29日上述第一笔理财产品到期后,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含本数)。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决议有效期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月内。 3.现金管理收益归集口径 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各项目允许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内分别购买1至12个月不等期限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取得收益分别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户,不得相互挤占。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在2015年5月29日第一笔理财产品到期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含本数) ,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收益。 3.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 我们同意公司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在2015年5月29日第一笔理财产品到期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含本数) ,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9.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5-035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9日 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8日—2015年5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5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15:00至2015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通新区会议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85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5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规定,上述第4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同时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288号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本公司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288号 电话:0513-85058919;传真:0513-85058929 邮编:226006 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蒋澍;证券事务代表:丁燕 五、其他事项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56;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每一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具体如下表: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 0755-25918485/25918486 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的,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15:00至2015年5月2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三)查询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说明:1、请股东在选定项目“赞成”、“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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