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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时间与进展安排
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洋股份,证券代码:002212)自2015年4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现确定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2日(周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6月1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6月12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公司债(证券简称:13南洋债;证券代码:112179)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正常交易。
二、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经董事长签字及董事会盖章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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