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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5月12日下午14:0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12日。 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总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8,503,62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4.4551%,公司7名董事、3名监事、3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开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方案》,同意78,50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8,50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8,50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同意78,50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正文与摘要》,同意78,50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78,50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78,50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同意78,50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谢道铕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7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5月8日、5月11日、5月12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经向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冰先生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四、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 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5-020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周跃先生的辞任报告。 由于个人原因,周跃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跃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 周跃先生辞任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起,周跃先生的辞任申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周跃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作出的卓越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5-032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 二期后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方式参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公司出资额不超过12,000万元。内容详见《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5-025)。 近日,公司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李文德、罗军、北京富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下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各合伙人以现金共认缴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为准)25,500万元出资额,分期缴付,其中,公司以现金认缴12,000万元出资额。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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