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5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5—032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8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15年5月1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占通、伍光宁、刘强、常士生、蔡明、郑蜀闽6位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意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相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以下报告:

  (1)《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88%股权涉及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395号);

  (2)《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88%股权涉及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说明》(中联评报字[2015]第395号);

  (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88%股权涉及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396号);

  (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88%股权涉及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说明》(中联评报字[2015]第396号);

  (5)《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两年期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15)127号);

  (6)《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两年期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15)128号);

  (7)《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15)190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和《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刘强、常士生、蔡明、郑蜀闽4位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刘强、常士生、蔡明、郑蜀闽4位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占通、伍光宁、刘强、常士生、蔡明、郑蜀闽6位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5—033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8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15年5月1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相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以下报告:

  (1)《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88%股权涉及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395号);

  (2)《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88%股权涉及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说明》(中联评报字[2015]第395号);

  (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88%股权涉及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396号);

  (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88%股权涉及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说明》(中联评报字[2015]第396号);

  (5)《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两年期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15)127号);

  (6)《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两年期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15)128号);

  (7)《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15)190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和《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苏启祥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事项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苏启祥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苏启祥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5-034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5年4月17日,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大通燃气”)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李占通等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拟向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李可珍、李朝波、陈蓉章、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85,416,666股股票。其中控股股东大通集团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45%(含45%);李可珍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15%;李朝波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13%;陈蓉章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15%;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各发行对象认购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由大通集团认购。

  2、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了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2015年4月17日,公司与大通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2015年5月11日,公司与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3、大通集团持有本公司38.68%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且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业务骨干,以及本公司各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业务骨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通集团、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认购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4、2015年4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李占通等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李占通等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刘强等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大通集团

  1、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大通大厦九层

  法定代表人:李占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45,480,000元

  实收资本:45,480,000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000000003341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生物医药科技项目、环保科技项目、媒体项目、城市公用设施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燃气设备批发兼零售;涉及上述审批的,以审批有效期为准;采矿机械设备销售、租赁;工程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线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主要股东:李占通、伍光宁、曾国壮、刘强

  实际控制人:李占通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期末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大通集团成立于1992年12月,由自然人李占通、曾国壮、伍光宁、刘强4人出资设立,注册资本4,548万元,李占通持股40%、曾国壮持股24%、伍光宁持股18%、刘强持股18%;2008年1月28日,伍光宁、曾国壮、刘强分别将所持股份8%、14%、8%转让给李占通,股权变更后李占通持股70%、伍光宁持股10%、曾国壮持股10%、刘强持股10%。

  大通集团是集房地产业、健康产业、城市公用事业等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大通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47,689.02万元,负债总额为481,008.3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6,680.67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310,406.49万元,营业利润为27,623.36万元,净利润为17,743.28万元。

  3、大通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大通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且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业务骨干,以及本公司各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业务骨干将通过设立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以全额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认购金额不超过7,200万元人民币。

  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不超过1,000万份,对应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出资总额不超过7,200万元。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6人,认购的份额合计不超过600万份,出资额不超过4,32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总额的比例为60%;其他员工认购的份额合计不超过400万份,出资额不超过2,88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总额的比例为40%。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万份)

出资额

  (万元)

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对应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1刘强董事、总经理1801,29618.00%180
2常士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0072010.00%100
3蔡明董事、副总经理10072010.00%100
4郑蜀闽董事、董事会秘书10072010.00%100
5苏启祥监事、子公司副总经理201442.00%20
6谢树江财务负责人10072010.00%1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人)合计6004,32060.00%600
 其他员工合计4002,88040.00%400
 总计1,0007,200100.00%1,000

  

  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非公开发行85,416,666股A股股票,大通集团以现金认购且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45%(含45%),各发行对象认购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由大通集团认购;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以现金认购且认购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为每股人民币7.20元。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与大通集团、李可珍、李朝波、陈蓉章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于2015年5月11日与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乙方:大通集团、李可珍、李朝波、陈蓉章、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人)

  签订时间:2015年4月17日、2015年5月11日

  2、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7.20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宜的,则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3、认购数量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为85,416,66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则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大通集团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45%(含45%);李可珍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15%;李朝波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13%;陈蓉章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15%;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各发行对象认购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由大通集团认购。

  4、认购方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5、锁定期

  乙方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6、支付方式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甲方进行非公开发行时,乙方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将划款日期和账户信息通知乙方,在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的认购资金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7、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甲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

  认购合同由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并且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甲方董事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9、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本合同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承诺及保证而使对方承担或遭受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执行和实施。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下转B15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2版)
   第A002版:大数据看关键日定增效应
   第A003版:评论
   第A004版:保险
   第A005版:公 司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市 场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数 据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行 情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摘要

2015-05-1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