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5-21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案的进展情况 对于与昆山宏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宏图")借款合同纠纷,我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提起了抗诉,最高检于2014年4月24日作出高检控民受(2014)16号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我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收到最高检于2014年5月26日作出的高检民监(2014)69号通知书。截止目前,该案件仍处于最高检阅卷审查办理阶段。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昆山宏图2012年年初因与本公司存在借贷纠纷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北省高院")提起诉讼,河北省高院于2012年1月31日受理了此案并于2012年2月23日做出了一审判决,文号为(2012)冀民二初字第4号。一审判决后昆山宏图不服提起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最高院于2月4 日受理了本案并于2013年4月28日做出了二审判决,文号为(2013)民二终字第9号。我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于2013年9月26日受理我公司的再审申请并于2013年11月29日做出民事裁定书,文号为(2013)民申字第1930号,裁定结果为驳回我公司的再审申请。本公司已向最高检提起了抗诉,截止目前,已被最高检受理。 (请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7日、2014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重大诉讼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14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及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 三、判决情况 截止目前,该案件仍处于最高人民检察院阅卷审查办理阶段。 四、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目前,该案件仍处于最高检阅卷审查办理阶段,公司尚未对该事项进行谈判,公司在此前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中提到的"债务重组工作"及"债务谈判"所涉及的债务均指已决事项形成的债务,未包含该事项所产生的债务。本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5-055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贵州辖区上市公司 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15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并于2015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了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为进一步增进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根据贵州证券业协会统一安排,公司将于2015年5月15日10:15 - 12:00参加贵州辖区上市公司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活动,就公司2014 年年报、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贵州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dqhd/guizhou/),参与互动交流。 公司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牛民先生,财务总监郑荣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