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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

  1、截止2015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其中议案 6、7 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5年4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5月8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5楼证券部

  联系人:成迪龙、陈伟

  联系电话:0574-87901130、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040

  五、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86;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6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2015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冯全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孙公司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同意收购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与天台县东部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对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14,500万元。

  《关于收购孙公司并对其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孙公司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孙公司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此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收购增资标的概述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的孙公司江苏围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围海”,其股东结构为围海股份占51%,围海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技术”占49%)于2014年12月在浙江省天台县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围海”)。

  天台围海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147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二、本次收购及增资概述

  因公司于近期签订PPP项目——《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合同,根据相关要求,现由围海股份出资500万元收购天台围海100%的股权。同时,围海股份及该项目业主方天台县东部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开发”)拟对天台围海增资14,500万元,其中围海股份增资13,000万元,天台开发增资1,500万元。收购增资完成后,天台围海股权变更具体如下:

  ■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

  天台开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天台县东部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天台县坦头镇岩下村

  经营范围: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利用、苍山工业区建设开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大大提高天台围海的资金实力,符合项目要求,同时有利于公司在当地开展业务并拓展市场,以保证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及影响力。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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