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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利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基金管理人每6个月对惠利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日为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每6个月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本次惠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第三个申购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5月21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惠利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分级运作周期内每6个月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惠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惠利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惠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惠利A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惠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惠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惠利A的份额数×惠利A的折算比例 惠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惠利A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在分级运作周期内,惠利A份额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申购与赎回申请(第4次开放期不开放申购,只开放赎回);其中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前3个惠利A份额的开放期既开放赎回也开放申购,开放期为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及其前一个工作日,其中该对应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为赎回开放日,该对应日为申购开放日;每个分级运作周期的第4个惠利A份额的开放期只开放赎回,开放日为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 在分级运作周期内,惠利B份额每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申购与赎回申请(第4个开放日不开放),开放日为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但每个分级运作周期的第4个惠利B份额的开放日不开放申购和赎回。惠利B份额的开放日与惠利A份额的赎回开放日为同一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惠利A的第3个申购开放日为2015年5月21日,赎回开放日为2015年5月20日;惠利B的第3个申购、赎回开放日为2015年5月20日。此次惠利A及惠利B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对应开放日的交易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惠利A通过代销机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追加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申购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本公司直销网点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惠利B份额在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本公司直销网点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惠利A不收取申购费用。 惠利B份额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惠利B份额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3.2.1 前端收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惠利A份额的申购价格以人民币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惠利B份额的申购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惠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惠利B份额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本次开放日,如果对惠利A份额的有效赎回申请、惠利B份额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惠利A份额的余额大于等于惠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惠利A份额的申购开放日不开放申购,并按照惠利A的份额余额等于惠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超出部分以现金形式返还投资人。 本次开放日,如果对惠利A份额的有效赎回申请、惠利B份额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惠利A份额的余额小于惠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惠利A份额进入申购开放日,并对惠利A份额分以下两种情形进行处理: 1)在对惠利A份额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惠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等于惠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惠利A份额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在对惠利A份额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惠利A的份额余额大于惠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惠利A份额的有效申购申请在经确认后的惠利A份额余额不超过7/3倍惠利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4)对于惠利B份额的首个保本周期,投资人在募集期内认购并持有到期的惠利B份额适用保本条款;在惠利B份额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的惠利B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惠利A份额或惠利B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惠利A份额或惠利B份额余额少于1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 赎回费率 惠利A不收取赎回费用。 分级运作周期内每6个月为惠利B份额的一个开放周期,持有期限为一个开放周期的,惠利B份额的赎回费率为2.0%;持有二个开放周期的,惠利B份额的赎回费率为1%;持有三个开放周期的,惠利B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5%;持有四个开放周期的,惠利B份额的赎回费为0。对于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到期的惠利B份额,赎回费都为0。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5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惠利A的赎回价格以惠利A份额的赎回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惠利B份额的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惠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惠利A及惠利B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3)对于惠利B份额的首个保本周期,投资人在募集期内认购并持有到期的惠利B份额适用保本条款;在惠利B份额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惠利B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曾智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9788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8 负责人:李想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邹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5.1.2 场外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A类份额)、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惠利A份额和惠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各自的基金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惠利A的第3个申购开放日即2015年5月21日、第3个赎回开放日即2015年5月20日、惠利B的第3个申购、赎回开放日即2015年5月20日,办理其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管理人2013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hfund.com)的《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2)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惠利A份额、惠利B份额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惠利A份额和惠利B份额的收益计算与运作方式不同,惠利A份额、惠利B份额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开放一次赎回和(或)申购,但分级运作周期内第4个开放期不开放惠利A份额的申购,第4个开放日不开放惠利B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除开放日(或开放期)外,两级份额在分级运作周期内封闭运作。本基金在扣除惠利A份额的约定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惠利B份额享有,亏损以惠利B份额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惠利B份额承担。 (3)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分级运作周期内,在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惠利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惠利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惠利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惠利A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与前3个惠利A份额的申购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与第4个惠利A份额的赎回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 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惠利B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惠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惠利B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惠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与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为同一个工作日。若惠利B份额发生保本偿付,则不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惠利A份额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及每个申购开放日(最后1个申购开放日除外)设定一次并公告。本次的惠利A年约定收益率将根据本次申购开放日,即2015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进行计算,利差的取值为1.8%,该收益率即为惠利A份额接下来6个月的年约定收益率,适用于该申购开放日(不含)到下个申购开放日(含)的时间段。计算公式如下: 惠利A份额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前)+利差(1.8%) (5)有关惠利A及惠利B本次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h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了解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份额折算业务的详情。 (7)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关于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恢复申购(含转换转入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①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费)或021-38789788 网址:www.zhfund.com ②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新增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补充协议,现将相关业务开通情况公告如下: 一、从2015年5月18日起,诺亚正行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17、B类000318)、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63910、B类150154)、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66)、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78、C类000879),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届时投资者可通过诺亚正行销售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本公司将同时在诺亚正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包括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下同),相关业务规则如下: (一)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二)扣款金额@??投资者可与诺亚正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三)扣款日期 @??投资者可与诺亚正行约定固定扣款日期,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诺亚正行的规定。 (四)业务规则@??投资者通过诺亚正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诺亚正行的有关规定。@? 三、新增销售机构基本情况及业务联系方式如下: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03号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情,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查询。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申购及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5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诺亚正行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旗下部分基金产品享受费率优惠,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参加优惠活动的基金如下: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66)、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78),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B类000318)、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B类150154),仅限前端收费模式。 二、费率优惠安排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诺亚正行申购上述基金产品,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者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诺亚正行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产品,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者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诺亚正行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产品,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诺亚正行的有关规定。上述基金相关费率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9788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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