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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5-024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盛和稀土、乐山润和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贷款人民币1.5亿元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4,390万元,占本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41%,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稀土”)、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润和”)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贷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上述担保金额加上之前已提供的担保金额未超过经审议通过的2015年预计担保额度。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号 | 511100000036597 |
| 法定代表人 | 唐光跃 |
| 公司注册资本 | 人民币8,000万元 |
| 注册地 | 乐山市五通桥区金栗镇 |
| 经营范围 | 稀有稀土金属生产、销售、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稀有稀土金属生产及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 成立时间 | 2001年12月5日 |
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乐山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注册号 | 511100000039229 |
| 法定代表人 | 卓润生 |
| 公司注册资本 | 人民币4,192.0722万元 |
| 注册地 | 乐山市五通桥区金栗镇庙儿村三组 |
| 经营范围 | 催化剂、分子筛生产、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
| 成立时间 | 2010年12月8日 |
盛和稀土2015年1季度及201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主要会计数据 | 2015年1季度(未经审计) | 2014年(经审计) |
| 营业总收入 | 138,424,089.32 | 1,224,914,412.51 |
| 营业利润 | 18,355,706.18 | 226,500,230.36 |
| 净利润 | 15,785,669.17 | 197,487,765.29 |
| 项目 | 2015年3月31(未经审计) | 2014年末(经审计) |
| 总资产 | 1,379,983,859.84 | 1,507,361,474.62 |
| 净资产 | 1,122,552,726.75 | 1,106,402,244.44 |
乐山润和2015年1季度及201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主要会计数据 | 2015年1季度(未经审计) | 2014年(经审计) |
| 营业总收入 | 18,864,351.81 | 110,967,517.62 |
| 营业利润 | 164,948.30 | 10,655,425.89 |
| 净利润 | 206,985.68 | 7,513,716.76 |
| 项目 | 2015年3月31(未经审计) | 2014年末(经审计) |
| 总资产 | 257,475,967.97 | 251,576,650.33 |
| 净资产 | 64,843,026.99 | 64,636,041.31 |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盛和稀土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借款银行 | 金额 |
| 盛和资源 | 盛和稀土 | 大连银行成都高新支行 | 7,200.00 |
| 盛和资源 | 盛和稀土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5,000.00 |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乐山润和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借款银行 | 金额 |
| 盛和资源 | 乐山润和 |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00.00 |
| 盛和资源 | 乐山润和 |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490.00 |
| 盛和资源 | 乐山润和 |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1,000.00 |
| 盛和资源 | 乐山润和 |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4,000.00 |
| 盛和资源 | 乐山润和 | 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 | 1,500.00 |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盛和稀土和乐山润和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盛和稀土99.9999%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和稀土持有乐山润和46.039%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最高额为1.5亿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2、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解决盛和稀土、乐山润和生产经营需要,及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盛和稀土和乐山润和的发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融资额度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含之前数),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前述拟融资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加上之前已提供的担保金额未超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预计担保额度,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截至目前公司已对盛和稀土、乐山润和提供担保34,390万元,贷款担保剩余额度15,61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预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3245万元。逾期担保的情况说明如下:此笔担保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逾期金额3245万元,已通过共管账户的设立作出安排,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详见2012年度报告的相关说明)。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4,39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4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三)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盛和资源、盛和稀土、乐山润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版导读: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5-05-15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5-15 | |
|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2015-05-15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能转债"赎回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 2015-05-15 | |
|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5-05-15 | |
|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5-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