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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5-19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5-05-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8.52元/股调整为8.51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由5,852万股调整为5,859万股。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17日及2014年11月6日召开了2014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500万股(含4,5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1.08元/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2014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人以2014年半年度末的总股本175,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14年10月21日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为5,852万股,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不低于8.52元/股。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公告的《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7)。 根据2015年4月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4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0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公告的《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15)。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4月24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8.52元/股调整为不低于8.51元/股(即发行底价调整为8.51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8.52-0.006)/(1)≈8.51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5,852万股调整为不超过5,859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的发行底价÷调整后的发行底价=5,852*8.52÷8.51≈5,859万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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