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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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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5-28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友利控股",证券代码"000584",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5月12日、5月13日、5月14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5月7日公开披露了《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有关文件,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3、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查询后证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处。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第1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7日披露了《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有关重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或核准,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7,8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

  咨询联系人:邓一新

  咨询电话:0471-8524005

  传真电话:0471-8524039

  六、备查文件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4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5-034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耀香港”)出具的《大耀香港减持中粮生化股票的通知》,大耀香港于2015年5月13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2,0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4%(以下简称“本次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大耀香港于2015 年5 月5 日至5月6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14%。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15 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

  大耀香港于2015 年5 月11 日至5月12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76%。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15 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

  自2012年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大耀香港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1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大耀香港减持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大耀香港未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大耀香港如有持续减持安排,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在未来连续六个月内大耀香港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报备文件

  1、大耀香港减持中粮生化股票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5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5月12日、5月13日、5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 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062

  债券代码:112189 债券简称:12瑞泽债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停牌暨实行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券的种类、简称、债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债券种类: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瑞泽债

  3、实行风险警示后债券简称:ST瑞泽债

  4、债券代码:112189

  5、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15年5月18日。

  6、实行风险警示的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对个人投资者实行买入交易权限管理,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开通被实行风险警示债券的买入交易权限:

  (1)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等金融资产总计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2)已签署《实行风险警示公司债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二、实行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收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出具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5]跟踪第【58】01号),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申请,12瑞泽债(债券代码:112189)于2015年5月15日停牌一天,2015年5月18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

  三、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898-88710266

  传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rzxc_@hotmail.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6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发布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5)。波动公告中:"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 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由于工作人员理解偏差,该部分公告内容现更正如下: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 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其他承诺内容继续有效,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5-00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5月14日下午14:30点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06。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5年4月3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299.70万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07。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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