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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5-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5年4月22日,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19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泰安丽景新天地酒店(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迎胜路北首12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华能山东公司及附属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表决,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1000) 电话(传真)号码:0538-823202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0 2、投票简称:能山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能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5月18日15: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传真):0538-8232022 联系人:刘昭营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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