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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2015-05-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41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5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为未来项目发展预留空间,公司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环保节能预涂膜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PET生产基地现有厂区内变更至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铭传路与大龙山路交口的面积为75,081 平方米的地块。

  除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和实施主体仍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对项目实施进度无重大影响。

  详情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国风塑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46亿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详情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国风塑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43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优化公司产业流程布局,转换和扩大发展空间,公司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39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4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327,485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364,142.67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4]8671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年产3万吨环保节能预涂膜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在公司PET生产基地现有厂区内建设。

  二、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原因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转型升级与发展,结合合肥市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要求,经董事会五届二十四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拟在合肥市高新区范围内征地约400亩新建国风工业园,用于现有薄膜生产基地的搬迁改造及未来发展,并于2015年4月竞买获得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铭传路与大龙山路交口的宗地编号为 KT1-3-1 号地块的使用权(详细情况见公司2015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环保节能预涂膜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公司PET生产基地现有厂区内。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为未来项目发展预留空间,公司将年产3万吨环保节能预涂膜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铭传路与大龙山路交口的面积为75,081 平方米的地块。

  三、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和实施主体仍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对项目实施进度无重大影响。 四、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五届十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风塑业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44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使用不超过2.46亿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39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327,4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7,279,998.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364,142.67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4年4月存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用于年产3万吨环保节能预涂膜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滚动使用不超过 2.4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一年;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合计支付8,468万元用于投资控股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5月13日,尚有2.46亿元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赎回,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款8,595.24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4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年5月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里庵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88天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5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3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8月15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61.63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8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39《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2、2014年5月19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花园街支行签订《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徽商银行智慧理财"本利盈"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5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3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未到期尚未赎回。

  3、2014年6月25日,公司购买了民生保腾C2013014号专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9,600 万元,投资期限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6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3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未到期尚未赎回。

  4、2014年8月26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花园街支行签订《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徽商银行智慧理财"本利盈"系列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8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4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1月27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34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11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59《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5、2014年11月28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行的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12月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6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2月30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5.99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12月3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63《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6、2015年1月12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行的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1月1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5-00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2月10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2.89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2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5-014《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7、2015年5月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575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5月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5-03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未到期尚未赎回。

  七、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2.4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4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国风塑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国风塑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国风塑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风塑业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42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5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名,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丽雅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为未来项目发展预留空间,公司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环保节能预涂膜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PET生产基地现有厂区内变更至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铭传路与大龙山路交口的面积为75,081 平方米的地块。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

  本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46亿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2.4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本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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