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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6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5年6月2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2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与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发行数量; 2.5 定价原则; 2.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8上市地点; 2.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15年5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4、邮政编码:33009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 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 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157;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 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 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3)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日15:00至2015年6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查询投票结果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飞、胡仁会; 电话:0791-86397153; 传真:0791-88338132;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7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5日开市起复牌。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正邦科技;股票代码:002157)自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ST正邦债;债券代码:112155)正常交易。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年5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5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5年5月14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建军先生主持,总经理林峰先生、财务总监周定贵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飞女士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认真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且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性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8,950,243股(含88,950,243股)。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2.79元/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13,767.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弥补不足部分;若有剩余,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8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发展生猪养殖、投资新建饲料厂、偿还银行贷款。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4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15年5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凡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黄建军、吴佑发和邹富兴先生,总经理林峰先生,财务总监周定贵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飞女士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认真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且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性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8,950,243股(含88,950,243股)。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2.79元/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13,767.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弥补不足部分;若有剩余,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8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发展生猪养殖、投资新建饲料厂、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董事会编制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规模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具体方案; (2)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3)决定并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 (4)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 (5)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下属子公司的增资、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的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备案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9)如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 (10)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1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056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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