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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502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1,790,1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4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1,790,10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22,685,163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422,685,163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3元。 八、咨询机构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760号丽江玉龙旅游大楼 咨询联系人:王岚 咨询电话:0888-5306319 传 真:0888-530633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5-054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8,856,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09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1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6号 咨询联系人:孙为民 咨询电话:0551-65848155 传真电话:0551-65848151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5-14 优先股代码:360005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股东恒生银行有限公司通知,其已于2015年5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共计950,700,000股,转让价格为每股17.68元,占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4.99%。 本次权益变动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7,334,762股,占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0.8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5-4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且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以及各方仍在商谈该重大事项,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按计划向前推进,但鉴于目前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不具备按规定披露并复牌的条件。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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