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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9.13元/股调整为8.98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45,00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45,751,669股。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8日、2014年10月1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9.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1,085万元,其中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认购3,500万股,广发恒定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广发恒定15号”)认购1,000万股。
公司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明确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554,702,244.12元为依据,以2014年年末总股本4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5元(含税),总计分配派发红利64,500,000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490,202,244.12元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前,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4月29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规定,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 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9.13元/股调整为8.98元/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9.13元/股-0.15元/股=8.98元/股。
二、 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总数由不超过45,000,000股(含45,00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45,751,669股(含45,751,669股),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均相应进行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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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及数量。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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