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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15-03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5月4日发布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4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5月9日公告了公司临2015-030号《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财务顾问等工作,交易各方对重组方案进一步协商沟通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15日接到董事范承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范承林先生因工作调整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范承林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同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董事、副总裁周长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长春先生因工作调整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及公司副总裁职务。周长春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范承林先生、周长春先生辞职不会造成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范承林先生、周长春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5-02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收到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的通知,经营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铁岭新城股票52,500,000股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华融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本次业务产品成立时间为2015年5月7日。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3日,交易到期日为2016年5月11日。 截止本公告日,经营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90,672,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8%;本次质押股份52,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7.53%,占公司总股本的9.55%;已累计质押股份94,49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56%,占公司总股本的17.18%。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0,6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80,6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20,9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2015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720,9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3元。 八、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20号 咨询联系人:常海明 咨询电话:0379-65110505 传真电话:0379-64330181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7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安康先生的通知,安康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3,550万股公司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40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股票质押期限为一年(具体质押明细如下表): ■ 截至本公告日,安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67.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8,130.48万股的17.84%;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550万股,占其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24%,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11%。 截至本公告日,安康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3,550万股,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4.2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1%。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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