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15-022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襄阳市襄城区轴承路一号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少兵先生 6、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5年4月25日和2015年5月1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上。 7、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10,797,9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12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0,561,7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07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3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0%。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38,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3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63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1%; 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7%; 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601%; 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266%; 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3132%。 (二)审议通过《2014年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63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1%; 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7%; 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601%; 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266%; 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3132%。 (三) 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63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1%; 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7%; 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601%; 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266%; 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3132%。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63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1%; 反对1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601%; 反对16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39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63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1%; 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7%; 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601%; 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266%; 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3132%。 (六)审议通过《2014年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631,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1%; 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7%; 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601%; 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266%; 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313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琬红 彭定清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通过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