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5-023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5-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议案提交。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至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园区)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生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8,814,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59%。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8,814,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59%。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76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的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陈显明先生和周应苗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8,81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2,081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相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