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5-027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15年5月15日下午14:00 (三)召开地点: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90号) (四)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会议方式 (五)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王耀方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6名,代表股份166,849,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2.1406%。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名,代表股份158,934,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9.66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1名,代表股份7,915,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4735%。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共58名,代表股份31,197,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7492%。 (二)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5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17,8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65,2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公司独立董事荣幸华、邵蓉和张继稳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 《2014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17,8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65,2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三、 《2014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17,8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65,2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四、 《2014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17,8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65,2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五、 《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17,8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65,2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六、 《2014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26,6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74,0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3%;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7%。 七、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26,6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74,0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3%;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23,3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7%。 八、 《2014年公司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49,9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97,3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 《聘请2015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17,8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65,2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十、 《2015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17,8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65,2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十一、 《公司增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产品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17,8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65,2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十二、 《公司增设一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17,8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65,2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十三、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17,8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65,2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十四、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66,817,83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31,165,235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 反对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32,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车捷、张秋子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