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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誉天·幸福海” 地产项目一期商铺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5-4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誉天·幸福海” 地产项目一期商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提出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一年内,武汉中恒集团将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底层沿街商铺以现金方式售予公司"的承诺变更方案,武汉中恒集团全资子公司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东方")对标的资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上述承诺变更方案已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布了《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商铺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2015年3月19日的公司公告),其中披露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将于3个月内(即2015年6月16日之前)完成1#楼、2#楼底商的产权证办理手续,12个月内(即2016年3月16日之前)完成6#楼、7#楼底商的产权证办理手续。 2015年5月13日,武汉新东方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发科技")正式签署了上述关联交易涉及1#楼、2#楼底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商铺的进展公告》。 2015年5月15日,武汉新东方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正式签署了上述关联交易涉及6#楼、7#楼底商的买卖合同,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1.付款方式 双方应当按套付款,每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一套,于过户完成之日起3日内将该套房屋对应价款支付予武汉新东方。 2.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双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武汉新东方承诺在2016年3月16日前办理标的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若未能在上述日期内完成过户手续,武汉新东方同意向本公司支付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未办证的商铺评估值×逾期月份数×5%。。因未按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武汉恒发科技遭受损失,且违约金未能弥补损失的,武汉新东方应另行向武汉恒发科技赔偿损失。 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武汉新东方尽快完成上述底商的过户事宜,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6日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5-029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接到公司董事长王本善先生的通知,其于2014年5月16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73万股。至此,增持人王本善先生已完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本善先生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三、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王本善先生拟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分享持续增长的收益,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4年5月16日起算),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王本善先生拟增持不超过100万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63%),并不低于41.73万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932%)。 四、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运行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4年11月11日,王本善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1.73万股,增持均价为23.646元/股。 上述增持后,截至2015年5月15日,王本善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73万股。 六、增持前后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王本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本次增持完成后,截至2015年5月15日,王本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13.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32%。 七、承诺的履行情况 王本善先生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5-025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8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5日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与联系方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5-030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与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近期办公地址发生变迁,现将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1.原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万科都市花园5号楼25层 现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二道瑞航广场19-1-507 2.原邮政编码:300070 现邮政编码:300308 3.联系电话:15712253312 传真:022-5883867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6:30 公司原电话号码022-23686400及传真号码022-23686220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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