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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2015-临025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忠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郭海荣先生、王大军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凯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此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申请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辉湟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萱、韩伟宁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西宁特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5-02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2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5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担保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5-02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控股子公司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马岭金矿”)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本次董事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集安市大路镇古马岭村 法人代表:周卫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玖仟伍佰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8月7日 经营范围:黄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古马岭金矿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本公司持有古马岭金矿68%的股权,自然人孙连仁持有古马岭金矿32%的股权,该股东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500万元借款合同的履行,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局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古马岭金矿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其日常经营建设。古马岭金矿公司的另一股东自然人孙连仁同意按本次担保金额的32%(即1120万元)出具反担保函,为本公司提供1120万元的反担保,并为本次担保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本公司同意为古马岭金矿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5月15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1,800万元,占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91%,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71,800万元,逾期担保余额为零。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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