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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黄海机械 公告编号:2015-039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良文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新建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4,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张晓西先生进行了述职,王英姿女士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晓西先生代为述职。《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刊登于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娄爱东律师、张步勇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2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相关决议已于2014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14—47)。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13号),接受公司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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