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15年5月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5年5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3,825,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703,825,98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14,973,774股。 二、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2日 2、除权除息日:2015年5月25日 3、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5年5月2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于2015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914,973,774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21元。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2、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3、咨询联系人:龚文静 4、咨询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0755-2769771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