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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5年4月21日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0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至2015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凡是201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15年4月2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本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1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3、登记地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
(2)法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与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网络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159,投票简称:国际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能撤单;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登录投票系统后,可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本次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15:00。
五、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投票结果查询
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查询。
七、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9楼
(2) 联系人:李润起、顾君珍
(3)联系电话:0991-5854232、5814221
(4)传真:0991-2861579
(5)邮政编码:8300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八、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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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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