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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版)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2011500016902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非金融性项目投资及管理服务;投资信息咨询(除专项);企业管理策划。 经营期限: 2013年5月8日至2043年5月7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520198002028730 股权结构:张泉9,999万元,股权比例占99.99%;张美英1万元,股权比例占0.01%。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都匀路11号 联系电话:0851-85826666-8717 传真:0851-85880581 (三)袁永刚
袁永刚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是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正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袁永刚分别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116,959,064股股份、75,187,969股股份和35,087,719股股份。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为11.97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四、《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2015 年5 月14日,公司分别与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正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袁永刚、蒋元生、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禾盛新材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确定每股发行价格,即11.97元/股,向发行对象共发行数量不超过242,272,346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禾盛新材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相应调整,发行股份也随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禾盛新材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为准。 各发行对象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协议约定的本公司拟发行的全部股份。各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及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认购协议生效后3工作日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方案向认购对象发出书面认购确认书,认购对象应在收到该认购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该确认书,并在签署该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再划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二)限售期 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禾盛新材股份将自股份过户至发行对象名下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本人签字盖章后,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1)禾盛新材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2、本协议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者解除; 3、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查证属实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其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有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致使对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约定的目的;(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损害另一方利益。 (四)违约责任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如果发行对象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自违约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向禾盛新材支付本协议项下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作为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认购款项支付完毕。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执行和实施。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一方面将在原有主营业务家电外观复合材料PCM和VCM的产品基础上,开发家电复合材料升级改良产品数字印刷PCM产品。数字印刷PCM不仅适应了家电外观材料时尚、美观、个性化定制的市场需求,而且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和更加良好的节能环保性能,能够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募投项目建设“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商业保理项目”、“融资租赁项目”是公司积极谋求向供应链金融管理领域进行业务转型的重要切入口。公司进行产品升级和业务转型一方面有利于打破公司现有业务的增长瓶颈、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将通过布局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一方面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的改造升级来提高现有主营产品竞争力和利润空间,另一方面通过进入供应链金融管理领域这片新蓝海,为企业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展新的业务领域,这是公司落实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性举措。从中长期来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入运营后,公司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将逐步形成,公司的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都将得到显著改善,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公司整体的业绩水平将得到实质性提升。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 年年初至本交易事项披露日,公司未与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正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袁永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就该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协议书》。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有关股东筹划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并于2015年3月24日发布了《关于股东拟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月 24日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于2015年4月4日、2015年4月13日及2015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并于2015年4月24日、2015年5月4日及2015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及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延期复牌公告》或《关于股东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及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2015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1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禾盛新材,股票代码:002290)将于2015年5月18日开市起复牌,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1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79 号)核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新材”或“公司”)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2,1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55,095.00万元于2009年8月到账,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票 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242,272,345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资产”)、贵州正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能量资产”)、袁永刚先生、蒋元生先生和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汇”)。 2015年5月14日,公司分别与中科创资产、正能量资产、袁永刚、蒋元生、隆华汇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锁定期 1、认购价格:禾盛新材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确定每股发行价格,即11.97元/股,向发行对象共发行数量不超过242,272,345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禾盛新材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相应调整,发行股份也随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禾盛新材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为准。 2、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各发行对象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协议约定的本公司拟发行的全部股份。各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及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本协议生效后3工作日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方案向认购对象发出书面认购确认书,认购对象应在收到该认购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该确认书,并在签署该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再划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3、限售期: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禾盛新材股份将自股份过户至发行对象名下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二)股份登记及时间安排 1、在本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实现后30个工作日内,禾盛新材应完成其向乙方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2,272,345股人民币普通股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等手续),并使得发行对象合法持有该等股份,发行对象将就此向禾盛新材提供必要的配合。本交易完成后,发行对象即具有禾盛新材的完全的股东资格,发行对象和禾盛新材其它股东按届时各自所持甲方股权比例共享甲方本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2、禾盛新材应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禾盛新材股份变动的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程序。 (三)税费承担 1、因本次发行而发生的相关税收,依据国家有关税收征管的规定,由纳税义务人自行承担。 2、因本次发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费用、登记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由协议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本人签字盖章后,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禾盛新材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2、本协议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者解除; 3、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查证属实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其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有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致使对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约定的目的; (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损害另一方利益。 (五)违约责任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如果发行对象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自违约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向禾盛新材支付本协议项下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作为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认购款项支付完毕。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科创资产、正能量资产、袁永刚、蒋元生、隆华汇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2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因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将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新材”、“公司”、“发行人”) 拟向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资产”)、贵州正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能量资产”)、袁永刚先生、蒋元生先生、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汇”)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2,272,3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000万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52,944,345股。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242,272,345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赵东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784,550股,占公司总股本29.80%,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学元、和昌电器、赵福明共同持有本公司34.81%的股权。赵东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赵东明先生的直接持股比例降至13.86%,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学元、和昌电器、赵福明共同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下降为16.19%。按中科创资产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116,959,064股计算,发行完成后中科创资产将持有本公司31.81%的股权,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中科创资产100%股权的张伟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通过。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5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6月3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6月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日15:00至2015年6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参加会议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以上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发行数量 2.5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2.6发行股票限售期 2.7上市地点 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2.9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拟设立子公司并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5月1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8日、2015年5月29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15121 传真号码:0512-650734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证券代码:362290,投票简称:“禾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290;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以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表: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①公司股东应严肃进行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②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至十一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一至十一项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先对一至十一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 邮政编码:215121 联系电话:0512-65073528 传真:0512-65073400 联系人:袁文雄、王文其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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