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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5-037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披露了《重大无先例事项停牌公告》,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无先例事项,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根据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招商局集团正在积极研究及制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方案,拟推动整个招商局集团地产板块的整合工作,目前中介机构已进场开展工作,由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规模较大,需要做大量的尽职调查及财务审计工作,且有关具体事项尚需继续向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30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银亿股份,股票代码:000981) 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经于2015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 并于2015年5月11日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事项正持续推进中,正开展相关洽谈、论证工作。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8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5-037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15年 5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决定,对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2015年5月20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自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余额可能显示为零。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前,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所拥有的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后,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 3.05:1的比例转换为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视通",股票代码:600637)A 股股票,届时,本公司股东可进行百视通股票余额查询。相关股票上市安排请关注百视通公告。 2015年5月15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99号《关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 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3. 证券代码:600832 4. 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15年5月15日 5. 摘牌日期:2015年5月20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15年5月15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99号《关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决定内容主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4.4.9条和第14.4.10条的规定,经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本所决定对你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2条的规定,本所将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根据本次重组方案,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3.05股东方明珠股份换1股百视通股份的比例转换为百视通A股股票,具体换股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2条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2015年5月20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在此,对各位投资者以及社会各界对公司的关爱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 股票代码:600600 股票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5-00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啤集团")通知,确定截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青啤集团自2014年5月16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2%的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于2014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4),青啤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4年5月16日起)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2015年5月15日,公司接到青啤集团通知:截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本次增持已经实施完毕,青啤集团增持了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0.12%的A股股份。本次增持后青啤集团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份的30.58%。 青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5-024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8日临时停牌一天。2015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并于当日起连续停牌。 鉴于该事项正处于初步筹备阶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8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股票继续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含继续停牌当日)公告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法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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