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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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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 5月14日、5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的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出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在2015年4月30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预计公司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4,242.65万元--5,833.64万元。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5月14日、5月15日,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01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1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靳坤先生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三方均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三方亦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4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5%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42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35元;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1日

  除息日:2015年5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2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4年度

  (二)发放范围:

  截止2015年5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85,887,2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7,883,090.65元(含税)。

  公司2014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三)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A股自然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利润分配暂由本公司按5%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暂按每股人民币0.1425元发放。

  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为5%。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对于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A股自然人股东本次利润分配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按每股人民币0.135元发放。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如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5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1日

  2、除息日:2015年5月2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2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5年5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1)公司流通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周明华先生、翁震宇先生、苏春莲女士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2)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办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

  联系电话:0576-85991096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7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收到通知,近日,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集团")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100,000股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13日,回购期限为365天,本次所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森源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9,147,5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92%,本次质押股份 11,100,000股,占森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1.2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9%;森源集团累计质押 79,200,000股,占森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79.8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91%。

  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5-30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015年5月13日、5月14日、5月15日,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叶珠宝,证券代码:000587)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2015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除前述事项(即第二项第四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说明,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5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694.3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9.0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四)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5-03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刊发

  H股发行更新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现正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工作(以下简称"上市申请")。因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境外上市外资股,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因此,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信息而做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公司上市申请需要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批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5年4月21日向本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85号),核准本公司发行不超过1,610,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可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于2015年5月7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但该申请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批准。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已于 2015 年 5月 11 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5月 11日公告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刊发 H 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临2015-035)。近日,公司更新了本次发行的聆讯后资料集(以下简称"更新聆讯后资料集")并将在香港联交所网站进行刊登。该更新聆讯后资料集为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要求而刊发,刊发目的仅为便利于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的较早阶段向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同步发布资料,除此以外并无任何其他目的。同时,该更新聆讯后资料集为草拟本,其内所载资料并不完整,亦可能会作出重大变动。鉴于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公司将不会在境内的报纸及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该更新聆讯后资料集,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更新聆讯后资料集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特此告知。该聆讯后资料集将以HTSC之名义进行刊发,于刊发后,该聆讯后资料集可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以下网址进行查看:

  中文:www.hkexnews.hk

  英文:www.hkexnews.hk

  本公司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等披露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信息而做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5-033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可能发生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处于筹划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代码:000545)自 2015 年5 月18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我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6,704,0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8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2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5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5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姓名
101*****112仲汉根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开发区纬二路

  咨询联系人:卞宏群

  咨询电话 :0515-85055568 传 真 :0515-83516755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
基金主代码000549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2015年5月18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2015年5月18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5年5月18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200,000.00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200,000.00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5月18日起暂停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金额应不超过2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金额超过2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日期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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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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