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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5-02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15人(包括5名独立董事),截至2015年5月18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 15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直投子公司设立并认购东方智科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本")及其子公司发起设立北京东方智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智科")股权投资基金;同意东证资本及其子公司拟向东方智科合计认缴18亿元人民币的出资(含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的份额和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份额)。如果东方智科从第三方募集获得或融资获得资金,东方智科有权降低东证资本及其子公司上述认缴出资额,但合计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东证资本及其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东方智科的金额取决于东方智科从第三方募集或融资获得资金情况;同意就上述事项向东方智科出具出资承诺函等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直投子公司设立并认购东方智科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监管机构申请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并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制定相关业务制度;同意公司设立托管业务总部,作为公司总部级业务部门,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日常管理和运作等。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5-021 东方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直投子公司 设立并认购东方智科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直投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本")及其子公司拟于近日发起设立北京东方智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智科"),东方智科为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资金规模预计为25亿元人民币,成立后拟进行互联网相关行业公司的股权投资,东证资本或其子公司为其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现东证资本及其子公司拟向东方智科合计认缴18亿元人民币的出资(含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的份额和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份额),且如果东方智科从第三方募集获得或融资获得资金,东方智科有权降低东证资本及其子公司上述认缴出资额,但合计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东证资本及其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东方智科的金额取决于东方智科从第三方募集或融资获得资金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设立及认购事项已于2015年5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本次设立及认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进一步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5-03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资成立基金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占股比例不超过30%),与湖北中经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经")、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山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湖北联合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武汉光谷软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基金公司")。 以上审批情况详见2015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5年5月15日,公司与湖北中经、花山投资、联创管理公司正式签署了《武汉光谷软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名称:武汉光谷软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2、协议主体:公司、湖北中经、花山投资、联创管理公司 3、认缴资本和出资: (1)基金规模:10,000万元; (2)各合伙人出资额: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基金公司30%;花山投资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基金公司50%;湖北中经认缴出资1,900万元,占基金公司19%;联创管理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占基金公司1%。 4、基金投资领域及投资对象:基金的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重点扶持的软件、软件外包、光电子、移动通信、集成电路等高新技术产业,生物、新能源、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互联网金融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鼓励、引导、支持的行业。 5、基金投资方式: (1)基金主要向目标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相关企业的股权、出资份额、期权或债券,或是上述投资项目中一项或多项的组合。或以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的投资。 (2)对于基金取得的任何回收资金,不得再进行任何其他投资。 6、基金投资限制: 基金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企业债券(但被投资企业上市后基金出售被投资企业股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参与上市公司私有化不在此限); (2)贷款进行投资; (3)使用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4)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但基金向被投资企业提供贷款或为其提供担保、基金为获得目标项目股权而向目标项目提供可转债性质的贷款不在此列; (5)法律、法规、本协议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7、基金投资退出: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IPO、并购、管理层回购、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等。 8、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企业授权普通合伙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投资及投资退出等相关全部事项进行决策,基金、有限合伙人、管理公司等任何主体不得干涉投资决策委员会就相关事项行使决策权。 9、收益分配: (1)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到分配金额相当于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2)在上述分配有剩余的情况下,在先前未分配的范围内,将剩余收益的100%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各自出资比例分配,直到各合伙人之实缴出资额在相关实际出资至返还期间达到8%年化投资收益; (3)在上述分配有剩余的情况下,在先前未分配的范围内,将剩余部分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激励费,剩余部分的80%向所有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配,直到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以及上述金额计算的内部收益率达到25%为止; (4)在上述分配有剩余的情况下,在先前未分配的范围内,则将剩余部分的70%向所有合伙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30%作为激励费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武汉光谷软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其他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拟出资成立基金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5-034)。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雅戈尔公司”)通知:雅戈尔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44%。本次减持后,雅戈尔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8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56%,,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自公司上市以来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减持情况详见2015年5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2、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股东未在《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减持股东具体承诺情况如下: ■ 4、本次减持后,雅戈尔公司持有广博股份10,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56%,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雅戈尔公司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本次减持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本次减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7、本次减持系股东行为,相关数据由股东提供。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告知函;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向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转让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等 三家子公司股权和借款5亿元额度的 关联交易公告补充说明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5-055 关于向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转让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等 三家子公司股权和借款5亿元额度的 关联交易公告补充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向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借款5亿元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和《关于向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转让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等三家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现就原公告未提及或未明确的有关事项进一步进行补充说明。 一、 关于向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借款5亿元额度的关联交易 借款利率合理性和依据。公司2015年向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借款5亿元额度,利率不超过12%。虽然中国人民银行近期连续降息,但银行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的贷款限制较多,在公司急需资金时无法及时得到满足;另外目前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还是较高,还需要提供担保。公司了解到近期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年均综合成本也达到12%左右。在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时,公司经营班子还将与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进一步协商。公司董事会认为借款年利率控制在12%以内是合理的。 二、关于向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转让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等三家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 1、关于是否构成同业竞争的说明 公司以1,461.33万元的价格将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福建建工集团厦门公司和福建省建筑材料设备公司等三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其中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和福建建工集团厦门公司目前没有建筑工程承包资质,该转让事项不会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2、关于股权转让后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解决办法 截止2015年3月底,福建省建筑材料设备公司应付内部单位款123.13万元,福建建工集团厦门公司应付内部单位款278.82万元,股权转让后上述应付内部单位款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将在转让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收回。 3、资产评估增值的合理性说明 (1) 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508.54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962.11万元,增值453.57万元,增值率89.19%。其位于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第12层12A-12D室的写字楼房地产(建筑面积708.89平方米),经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采用的比准价格7,156元/平方米,文昌大厦第12层12A-12D室的写字楼评估值为5,072,817.00元,增值人民币4,511,670.92元。包含上述房产在内的固定资产评估值为511.97万元,增值453.57万元。 (2) 福建建工集团厦门公司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144.72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411.84万元,增值556.56万元,增值率384.58%。其主要资产: A、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的2套住宅的房地产,具体包括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华新路50号(华侨新村)底层(东)的房地产(建筑面积92.20平方米)和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华新路50号(华侨新村)第一层西侧的房地产(建筑面积89.25平方米)。评估采用的比准价格20,497元/平方米,采用市场法测算,华新路50号底层(东)住宅评估值为1,887,382.00元;华新路50号第一层西侧住宅评估值为1,827,741元。经采用市场法评估,福建建工集团厦门公司申报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值为3,715,123.00元,评估增值3,588,362.56元。 B、位于厦门市开元区(现在的思明区)莲前西路473号(卧龙晓城)101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92.69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8.01平方米),评估采用的比准价格22,952元/平方米,评估值为2,127,421.00元。固定资产评估值213.24万元,评估增值197.73万元。 (3) 福建省建筑材料设备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38.29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87.38万元,增值49.09万元,增值率128.21%。 本次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成本法)。评估资产中增值的主要是房产。房产评估采用市场法,参照可比的市场价格,较为合理。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15--036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5 年5月14日、5月15日、5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除在2015 年5月13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一) 公司提醒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存在的风险": 1、估值风险 公司在本次投资过程中遵循谨慎原则,履行了勤勉、尽职的职责,但互联网金融业务属于新业务形态,具有互联网及金融的双重特性,后续经营受较多不确定因素影响,未来可能出现估值与投资预期不符的情形。 2、业务风险 温州贷业务属于互联网金融产业,互联网金融系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融合与创新,市场空间广阔,但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虚拟性的服务市场,交易双方均通过互联网进行约定,而且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低、行业标准缺失,可能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业务出现违约风险。 3、政策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属于新业务形态,监管政策尚不明朗,目前尚无需相关经营资质,相关配套体系还需完善,发展路径不确定性较大;而且我国金融牌照管制较严格、行业垄断较明显、利率市场化进程较慢,征信体系尚不成熟。若监管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强制需要相关经营资质,将对小鱼金服的经营资格和业务发展带来一定风险。 (二)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5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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