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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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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5-018

  转债代码:110029 转债简称:浙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29 转股简称:浙能转股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能转债”赎回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5年5月26日

  ●赎回价格:100.308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赎回款发放日:2015年6月5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5月27日)起,"浙能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浙能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浙能转债"2015年5月18日的收盘价格为138.84元/张。本公司将以100.308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赎回于2015年5月2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浙能转债"。本公司郑重提醒目前仍持有"浙能转债"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可转债(以下简称"浙能转债")于2015年4月13日进入转股期,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5月4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浙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66元/股)的130%(含130%)的情形,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浙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浙能转债"全部赎回。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9日、2015年5月12日、2015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浙能转债"赎回的公告》、《关于"浙能转债"赎回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浙能转债"赎回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浙能转债"赎回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关于"浙能转债"赎回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现再次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浙能转债"持有人提示如下:

  一、赎回条款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届满之日至可转债到期日。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5月4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浙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66元/股)的130%(含130%)的情形,达到"浙能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15年5月26日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浙能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5%×225/365=0.308元/张

  计息天数:自2014年10月13日起至赎回日(2015年5月26日)止(算头不算尾)。

  境内自然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税率20%,由公司代扣代缴)后实际赎回价格为100.247元/张(税后),QFII扣税(税率10%,由公司代扣代缴)后实际赎回价格为100.277元/张(税后),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赎回价格为100.308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sse.com.cn)上发布"浙能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浙能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5月27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浙能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15年6月5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浙能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5月27日)起,"浙能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1-87210223

  传 真:0571-8993865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29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

  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488,435,47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已于 2015 年 5 月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

  根据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源电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东源电器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东源电器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2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99.26%股权作价3,326,245,605.96元出售给东源电器,东源电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东源电器拟向特定对象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等四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8.208 亿元,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25%,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等四名自然人将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根据拟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东源电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120,528,634 股,其中:李缜认购 100,440,529股,王菊芬认购 8,035,242 股,吴永钢认购 8,035,242 股,陈林芳认购 4,017,621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及数量应相应调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止报告日,东源电器已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的过户,东源电器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488,435,47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5 月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刊载的《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15-024])。

  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购份购买资产前,孙益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3,235.9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7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孙益源持有公司股份占比由12.77%下降至4.36%。珠海国轩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17,193,29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9.28%,珠海国轩(李缜直接持有珠海国轩80.69%出资额,为珠海国轩控股股东)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李缜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事项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2015年5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15-015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大股东香港润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福贸易")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质押给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自2013年5月13日至润福贸易向登记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2015年5月18日,公司接到润福贸易的通知,润福贸易于2015年5月11日将其持有的质押给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解除了质押,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15-016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通博")的通知,苏州通博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苏州通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53,477,429股,占总股本的34.82%。

  二、拟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公司对外投资需要

  3、减持期间: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7月17日

  4、拟减持股份:拟减持不超过68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3%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苏州通博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苏州通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苏州通博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非公开发行认购的414万股自股份上市日起锁定三年,锁定期自2011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4日止,其他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本次减持未违反该股份锁定承诺。

  4、苏州通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本次减持计划完成之日起至六个月内不再对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减持。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关于卖出苏州固锝股票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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