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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5-25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1,871,4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15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实施办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成福 彭芬 咨询电话:010-85259036 010-85259039 传真:010-85259595 七、备查文件 (一)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 股票简称:大立科技 股票代码:002214 公告编号:2015-022 债券简称:13大立债 债券代码:11217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5月18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债券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3大立债")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公司申请,"13大立债"2015年5月19日停牌一天,并自复牌之日起对"13大立债"交易实行风险警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 电话:0571-86695649 传真:0571-86695649 电子邮箱:dali5625@dali-tech.com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大立科技 股票代码:002214 公告编号:2015-023 债券简称:13大立债 债券代码:11217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公司债券实行风险警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发行人应当在其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前一个交易日披露风险警示公告。现经申请,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3大立债")将于2015年5月19日停牌一天,于2015年5月20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券信息 1、债券种类: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3大立债 3、实行风险警示后债券简称:ST大立债 4、债券代码:112176 5、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15年5月20日 6、实行风险警示的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对个人投资者实行买入交易权限管理,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开通被实行风险警示债券的买入交易: (1)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等金融资产总计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2)已签署《实行风险警示公司债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二、实行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收到公司债券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申请,"13大立债"将于2015年5月19日停牌一天,于2015年5月20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 三、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571-86695649 传真:0571-86695649 电子邮箱:dali5625@dali-tech.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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