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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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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15-023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5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1,827,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00000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650000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01,827,04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52,740,56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52,740,56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888元。

  八、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6号

  咨询联系人:王金红

  咨询电话:0314—2059888

  传真电话:0314—205910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巧婵女士、林长青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许巧婵女士、林长青先生于2015年5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00万股,两人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本次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巧婵女士、林长青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止2013年11月4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许巧婵女士、林长青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已于2013年11月4日解除限售。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巧婵女士、林长青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巧婵女士、林长青先生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未出现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许巧婵女士与林长青先生为母子关系,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许巧婵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林长青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即2014年11月6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3、本次减持后,林平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610,5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0%,许巧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670,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林长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546,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林长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88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5%,林长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853,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4%,五人共持有公司股份340,569,868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6%,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本次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巧婵女士、林长青先生未作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巧婵女士、林长青先生关于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进行预先披露,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5年4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本次减持股份的数量在该减持计划内。

  四、备查文件

  1、许巧婵女士、林长青先生《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7日(星期日)-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15:00至2015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2、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亚波先生

  6、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809,229,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32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9,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809,186,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29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9,229,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计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9,186,77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6,78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682%。计骅先生获得的赞成票数比例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且赞成票数排名居前,根据表决结果,计骅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张少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8,839,99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张少波先生获得的赞成票数比例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且赞成票数排名居前,根据表决结果,张少波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向曙光、任穗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9日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和不超过6,000万元自有资金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05月1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认购5,000万元人民币的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认购金额:5,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10%

  6、产品起息日:2015年05月16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06月19日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2、市场风险:本产品可能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3、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4、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应对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所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为11,000万元(含本次,其中募集资金购买1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1,000万元),占公司审批通过的理财额度26,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0,000万元,自有资金6,000万元)的42.3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4%。

  五、备查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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