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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27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ST 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19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公司1号会议室 3.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总经理李钢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138,008,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041%。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31,851,4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050%。 2、参与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6,156,6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9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7,499,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5%;反对500,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7%;弃权8,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2、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7,499,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08,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5%。 3、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7,499,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08,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5%。 4、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467,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4%;反对53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8%;弃权8,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688,77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236%;反对532,40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69%;弃权8,06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5%。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7,467,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4%;反对53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8%;弃权8,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688,77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236%;反对532,40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69%;弃权8,06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5%。 6、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7,485,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1%;反对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508,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5%。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467,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4%;反对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508,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688,77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236%;反对31,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1%;弃权508,57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43%。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794,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07%;反对7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6%;弃权500,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15,73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192%;反对713,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60%;弃权500,50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48%。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5年4月29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轶男、邹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28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ST 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和公司四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从2015年1月14日起到2016年1月13日止,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形成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帐户;保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上述资金使用于2016年1月13日到期,公司将保证在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15年1月14日起到2015年5月14日,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500万元,截止2015年5月15日,公司已归还其中的1000万元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当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500万元。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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