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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5-03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学阳先生关于其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张学阳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279.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8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5月18日。上述质押已在招商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张学阳先生共持有公司股3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4%。截止本公告日,张学阳先生共质押公司股份1868.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5-039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接到公司股东林清波先生的通知, 林清波先生于2014年10月1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118,5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2%)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股权质押公告已于2014年10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林清波先生已于2015年5月19日将上述股票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林清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本次解除质押后,林清波先生无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5-3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于少明先生的辞呈,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该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于少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以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这一目标,团结董事、监事及管理团队,与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坚持主业、做优主业,提升主业,拓展主业,开创公司持续发展新局面,全面完成了股东大会授予的各项任务,使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公司董事会对于少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5-031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国务院国资 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341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以不低于5亿元且不超过15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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