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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5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维文华")100%的股权,为积极推进该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实施,公司与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维集团")等相关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向广维集团支付了1.5亿元履约保证金,但由于交易标的股权存在质押及轮候冻结(查封)的情形,且经有关方面的协商和努力仍未能解决,致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不应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规定。为此,经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广维集团及广维文华对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及保证函:广维集团承诺于2015年5月20日前退还公司履约保证金1.5亿元人民,广维文华同意为广维集团前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顾瑜承诺如广维集团及广维文华在2015年5月20日前没有足额退还履约保证金1.5亿元人民币的,差额部分由其本人如期补足。相关情况内容详见公司分别披露于2014年11月5日、2015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自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积极督促各方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截止2015年5月19日,公司财务部已收到广维文华委托广西文华艺术有限责任公司退回的1,400万元履约保证金及顾瑜为履行承诺代广维集团及广维文华偿还的13,600万元履约保证金。关于向广维集团、广维文华追偿13,60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相关问题,待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5月18日,本公司接到股东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硕润石化")关于股份减持的函:2015年5月18日,硕润石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出售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本次减持前,硕润石化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69%,本次减持后,硕润石化持有本公司7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 因硕润石化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一致行动人,截止公告日,东银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并减持公司股份8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54%(减持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06号);该次减持后,东银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064,372,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7%。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硕润石化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的股份不超过110,000,000股(包含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69%。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中标工程主要内容 2015年5月19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湖南省莽山水库工程项目法人单位莽山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通知确定本公司为"湖南省莽山水库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概算价人民币125,040万元,其中枢纽工程54,902万元,水库灌区骨干工程70,138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项目法人单位名称:莽山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宜章县玉溪镇文明南路24号。 3.单位法定代表人:李卫军。 4.主要业务:莽山水库枢纽及灌溉工程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农业、旅游等资源开发经营。 5.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承接该项目法人单位的工程。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占本公司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0.83%,承接该工程项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三个会计年度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2.承接该工程项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承接该工程项目而对该项目法人单位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尚未与该项目法人单位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08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或"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号文核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元(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根据发行人2015年5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本期债券不设网上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于2015年5月15日起始发行,并已于2015年5月19日结束,网下发行日为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19日,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1、本期债券不设网上发行 2、本期债券网下发行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3亿元,最终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量为3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100%。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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