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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6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二、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展 1、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景德镇乐平支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2015年5月8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该产品,详见2015年5月12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5年5月15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2400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1400万元追加购买了本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1) 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36天 (2) 产品代码:2171151957 (3)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4) 产品期限:36天 (5) 产品收益率:4.20%/年 (6) 产品销售期:2015年05月14日至2015年5月17日 (7) 产品起息日:2015年05月18日 (8) 产品到期日:2015年06月23日(如本产品交通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9) 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800万元 (10)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 (11) 理财本金及收益支付:到期日当日到账,若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银行工作日,客户应得理财收益及理财本金在到期日与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及理财收益。 (12) 公司与交通银行景德镇乐平支行无关联关系。 2、2015年5月1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签订了《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以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1)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鼎鼎成金69621号理财产品 (2) 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3) 产品期限:111天 (4) 产品收益率:5.10%/年 (5) 产品认购期:2015年05月15日至2015年5月18日 (6) 产品起息日:2015年05月18日 (7) 产品到期日:2015年09月06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8) 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 (9)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0) 理财本金及收益支付:投资者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后若持有到期或持有至招商银行确认的提前终止日的情况下,在扣除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11)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无关联关系。 3、2015年5月1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产品协议书》,以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封闭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15JX008J(赣) (2) 产品代码:15JX008J (3) 产品类型:封闭式、保本浮动收益型 (4) 产品期限:121天 (5) 产品收益率:5.10%/年 (6) 募集期:2015年05月14日至2015年5月18日 (7) 产品起息日:2015年05月19日 (8) 产品到期日:2015年09月23日(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 (9) 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1000万元 (10)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 (11) 理财本金及收益支付:到账日为到期日后第2个工作日,或提前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后第2个工作日,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12)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无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21800万元(含本次),其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74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4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5.04%。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系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景德镇乐平支行签订的《"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签订的《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3、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军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859,3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02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859,3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02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一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4,859,3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未有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二○一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4,859,3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未有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二○一四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4,859,3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未有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二○一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4,859,3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未有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二○一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4,859,3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未有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4,859,3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未有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高向阳律师、戴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精艺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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