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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6,443,1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16,443,17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63,909,648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 4、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63,909,648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7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神开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景倩吟 咨询电话: 021-64293895 传真电话: 021-54336696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1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五矿稀土 公告编号:2015-019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1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5年4月3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的统一安排,公司定于2015年5月25日(周一)下午15:30-17:00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1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出席本次接待日活动的有:公司总经理(兼董秘)、财务总监以及证券事务代表。 本次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投资者可在2015年5月25日(周一)下午15:30-17:00登录"山西监管局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sx/)参与交流。 为便于公司详细解答,投资者可在2015年5月20日-2014年5月25日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 联系人:舒艺 廖江萍 电话:0797-8398390 传真:0797-8398385 电子邮箱:liaojp@cmreltd.com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5-031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赣锋锂业;股票代码:002460)自2015年5月20日开市起复牌。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5年第3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赣锋锂业;股票代码:002460)自2015年5月20日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5-04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18,171,0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0号香年广场A座801 咨询联系人:刘强、任英 咨询电话:0755-29680031 传真电话:0755-296803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4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64,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璐、郭德明 咨询电话:0551-62207323 传真电话:0551-6220732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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