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5-028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成都鸿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鸿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鸿悦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成都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兴业信托)于2015年4月30日在成都签订两份《信托贷款合同》(其中,编号CIIT【2015】0547XTDK的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3.1亿元;合同编号CIIT【2015】0548XTDK的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4.65亿元),向兴业信托申请共计7.75亿元人民币开发贷款用于建设成都中粮鸿云项目。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在深圳与兴业信托签订了两份《保证合同》,为该两笔借款(共计人民币 7.7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鸿悦置业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2亿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201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鸿悦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注册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8号1栋11单元19层194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成都有限公司持有鸿悦置业51%股权,上海景时成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鸿悦置业49%股权。鸿悦置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信托签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担保期限:《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期间为《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担保金额:人民币7.75亿元。 5、生效方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保证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保证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鸿悦置业向兴业信托申请的7.75亿元人民币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的需要。 2、公司持有鸿悦置业51%股权,鸿悦置业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同时,鸿悦置业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 2015 年 5月1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89,882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98.5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89,882 万元,不存在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反担保保证合同 3、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5-028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强激光工厂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草案)公示的公告》,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的华强激光工厂城市更新单元已被纳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拟定的《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草案),目前该计划正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及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19日至5月30日。华强激光工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等功能,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31,755平方米。 上述城市更新单元需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上述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上述计划草案中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华强激光工厂城市更新单元能否获得批准纳入深圳市2015年城市更新计划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申报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 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