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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5-056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世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因李云峰先生不再作为认购对象,董事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日(2015年5月20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29.01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72.56万股(含2,072.56万股),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单一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上限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的5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1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投入到“年产3亿Ah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因李云峰先生不再作为认购对象,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编制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公司与李云峰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因李云峰先生不再作为认购对象,董事会同意解除公司与李云峰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世江、侯红军、李凌云、李云峰、韩世军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5日(星期五)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5-057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10: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双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29.01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72.56万股(含2,072.56万股),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单一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上限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的5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1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投入到“年产3亿Ah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编制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07 股票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5-058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由2015年2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发布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因李云峰先生不再作为认购对象,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发行数量等进行了相应调整,并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对本次预案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 2015-059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提议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5年6月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4日-2015年6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4日15:00至2015年6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2015年5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大厦第三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0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04发行数量

  1.0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06锁定期

  1.0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1.08上市地点

  1.09募集资金用途

  1.10决议有效期限

  此议案中第1项至第10项的各表决项均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组成部分,如其中任一表决项未获得通过则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未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以上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5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5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07;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4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陈相举、证券事务代表原秋玉

  联系电话:0391-2956956

  联系传真:0391-2956956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5-060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临时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

  截止本公告日,该重大事项仍在筹划过程中,鉴于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多氟多,证券代码:002407)将于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通过指定媒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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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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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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